电诈洗钱遭遇“黑吃黑” ,公安县警方循线破获案中案

明知他人从事洗钱犯罪,不仅不向公安机关报告还提供名下银行卡给洗钱团伙使用,通过“黑吃黑”方式将诈骗款据为己有,自认为能瞒天过海,岂料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近日,公安县公安局斗湖堤派出所通过县局“三渉”办公室下发线索,侦查调查,数据分析,破获一起诈骗案件,抓获三名涉案嫌疑人。

近日,斗湖堤派出所接到县局“三涉”办公室推送线索,称辖区居民马某名下一张银行卡接受过外地电信诈骗受害人汇款,可能涉嫌犯罪。接到指令后,办案民警立即行动,上门将马某传唤至斗湖堤派出所接受调查。

经询问得知,7月底,闲坐在家的马某接到同学肖某的电话,肖某在电话中告诉马某,自己朋友罗某受河南籍同学委托,正在大量收购银行卡从事洗钱活动,咨询马某是否有银行卡出售。马某见有利可图,便询问卖卡价钱,当得知买卡价格不菲时,马某答应可以把名下银行卡卖给罗某同学。

8月初,罗某同学带领洗钱团伙从河南省赶赴公安县,当面找马某收购银行卡。当天,罗某驾驶车辆搭载肖某、马某前往斗湖堤镇堤边与同学会面。车上,罗某告诉马某,交易时先不将银行卡交给同学,提议等同学洗完钱后三人将银行卡内的资金私吞瓜分,三人一拍即合。

随即,马某与罗某同学见面,罗某同学以1000元的价格买到马某银行卡,但马某并未将卡交给罗某同学,见都是熟人,罗某同学并未在意。8月3日15时17分,洗钱团伙通过操作,一笔38888元被骗资金转入马某银行卡内,随后马某将涉诈资金通过微信转到肖某的微信上,肖某又将该笔资金转到罗某的微信上,三人得到钱立即逃离现场。事后,罗某将钱进行瓜分,其中肖某分得7170元,马某分得14518元,罗某分得17200元。民警根据马某交代,于9月1日在肖某、罗某家中将其抓获。经审讯,肖某、罗某分别对诈骗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马某、肖某、罗某已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涉案资金已全部追回,案件正在侦办之中。

(记者:柳波 通讯员:武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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