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乡村振兴,这些重磅政策出台!

近日,湖北省自然资源厅释放政策红利,推出29条措施,助力全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

保障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用地

探索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

开展生态产品价值

实现生态补偿试点

加大重点帮扶县地质灾害防治力度

……

依据措施,湖北省将强化规划引领,统筹生态保护、城镇开发、县域产业等各类空间布局,各地在规划中安排不少于10%的建设用地指标,重点保障农村产业融合用地。

强化土地要素保障,过渡期内对原国定贫困县,每县每年单列600亩新增建设用地计划。

强化信息技术支撑,为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优先提供测绘、地理信息技术、地质资料和卫星应用服务。

坚持集约节约,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大力实施“亩产论英雄”,拓展农村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新路径。通过全域国土整治等方式腾退出来的农村建设用地,优先用于农民安置、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用地,节余用地指标在全省优先调剂使用,收益用于国土整治、乡村振兴等。

支持脱贫县挖掘工矿废弃地复垦、高标准农田建设等项目的补充耕地潜力,耕地资源匮乏的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境内的国家和省级重大项目,难以落实耕地占补平衡的可申请省级统筹。

巩固攻坚脱贫成果、推进乡村振兴,离不开资金支持。措施明确,要持续发挥增减挂钩指标交易“资金池”作用,搭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交易平台,通过网上交易为脱贫地区乡村振兴提供资金支持。

组织原深度贫困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所得资金全部用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支持乡村振兴。在同等条件下,全域国土综合整治、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地质灾害防治财政资金项目,向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倾斜。

此外,湖北省将积极构建农民权益长效保障机制,全域国土整治土地增值收益分配向农民和农村集体倾斜。大力开展消费扶贫,坚持单位采购与个人消费相结合、线上采购与线下采购相结合,推动农民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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