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房管局官网发布最新公告,即日起至12月底,公开征集受理物业管理领域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线索,如变相断水、断电,合同结束后拒不撤离,擅自提高物业收费标准等均可拨打各区房管部门举报电话。
武汉市、区房管部门会同发改、公安、民政、市场监管等部门,自9月1日起开展物业管理领域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力争解决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中一批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现公开征集受理问题线索。根据时间安排,本次专项整治行动从即日起至12月底。受理范围包括七类问题,具体如下:(一)以业主拖欠物业服务费、不配合管理为由,中断或以限时限量等方式变相中断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损害业主合法权益的行为。(二)擅自允许他人利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广告、宣传、经营等活动。(三)对物业区域内违法违规行为,未履行及时发现、劝阻、制止,并向业主委员会和有关主管部门报告义务。(四)泄露业主信息,与业委会共同侵害业主合法权益,对业主进行骚扰、恐吓、打击报复、采取暴力等违法行为。(五)擅自撤离物业管理区域、停止物业服务;物业服务合同终止后,拒不撤离物业服务项目,不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并移交物业服务用房和有关资料等行为。(六)未在住宅小区显著位置公示物业服务、停车及其他有偿服务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方式和投诉电话、公共收益收支、特种设备维保单位及联系方式等信息等行为。(七)擅自提高物业服务收费标准,以及转供电代收加价等违规收取不合理费用行为。武汉市房管局表示,欢迎社会各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监督,如实反映、提供相关问题线索,该市、区房管部门将按照有关规定和工作职能及时受理、依法依规处理,并依法保护举报人个人信息和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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