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长江十年禁捕并不禁止休闲垂钓,但是,我们在进行垂钓时,也一定要注意自身的安全。
9月5日下午,长航公安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其一行三人在长江公安段窑头埠水域钓鱼,被江里过往船只掀起的涌浪冲倒并卷入江中,差点被湍急的江水冲走,事故造成了三人不同程度的擦伤,特地来派出所报案,“讨要说法”。
接警后,长航公安派出所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寻找有关线索。由于现场没有摄像头等监控设施,所处位置较为偏僻,留给民警的线索仅仅是当事人对涉事船舶外形的大致描述,在民警连续多日的走访调查的努力下,终于找到涉事船舶。
据了解,事发当日江水上涨,江面风浪较大,涉事船舶航行速度过快,加之垂钓群众在江面搭建钓鱼平台很不牢固,才造成了这次事故的发生,所幸的是,没有造成更大的事故。
经过民警耐心沟通和调解,涉事船舶工作人员向当事人诚恳道歉并给予赔偿,双方达成和解。
长航公安在此温馨提醒:生命可贵,江水无情,在江边活动时要随时注意江水变化,注意与江水保持安全距离,特别是涨水的时候,水流湍急,更是要小心谨慎。
(记者:毛楚涵 通讯员:梁金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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