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救助事关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和社会公平,是民生保障和脱贫攻坚的最后一道安全网。今年以来,荆州市社会救助服务中心以思想破冰为突破口,以“等不起”的紧迫感,“坐不住”的责任感、“慢不得”的危机感,高度重视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构建以“托底线、救急难、保民生”为基础的社会救助制度,逐步编密织牢“让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的安全网。
一是健全完善了社会救助工作机制。各地进一步完善了县级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机制,将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列入党委政府政府重要议事日程,结合本地实际,健全制度体系、实施细则和保障标准。并充分发挥了县级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协调小组作用。今年以来,全市通过启动县级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协调机制解决政策问题和个案问题16个,有效破解社会救助工作重点难点问题,最大限度防止冲击社会道德和心理底线的情况发生。
二是进一步规范了社会救助审核审批流程。各地按月及时发现低保、特困供养金等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金,支持属地乡镇(街道办)开展临时救助和低保审批。其中,对于发现符合低保、特困供养条件的简化优化程序,最大程度压缩经济状况核对、入户调查和审批公示时限。临时救助可以采取“急难型”救助审批程序,由急难发生地乡镇(街道办)直接实施临时救助;对于特别困难的,可以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进一步加大救助力度。
三加强分散特困供养人员照料服务。通过出台制度,责任人分片包保、政府购买服务等措施,确保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委托照料服务协议全覆盖,严格实施特困人员照料服务卡制度,细化服务照料内容,压实照料服务人员协议责任,保证了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平时有人照应、生病有人看护”。乡镇(街办)加强了对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的巡查探访,及时了解疫情、灾情对特困人员生活的影响,详细了解他们的身体状况,生活保障以及住房、饮水、用电、消防设施等安全情况,及时解决实际困难,分散特困供养人员生活质量有了很大提高。
四是确保困难群众“应保尽保、应救尽救”。除日常低保入户核查和动态管理工作外,各地还认真对照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三个基本要件,每年对辖区内的低保、特困供养对象及重点困难群众100%进行至少两次排查,掌握其身体健康状况。对于发现陷入生活困境的低保、特困、孤儿、重度残疾人、低保边缘户等及时给予救助。截至目前,全市共有城市低保19952户,31014人、农村低保74418户,137556人、特困供养政策范围的对象14622人(城市特困供养对象876人,农村特困供养对象13746人),全市困难群众基本实现了“应保尽保、应救尽救”。
五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全市9个县市区全部建立健全农村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平台,并推进平台拓展和应用。社会救助机构认真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回头望”工作,每年不低于二次对农村低保、农村贫困边缘人口进行全面排查。其中,对未纳入社会救助兜底保障范围的脱贫不稳定和边缘致贫人口进行重点摸底,全市共排查重点对象23828人,确保不出现“漏保”现象。民政部门每季度与扶贫部门开展一次数据比对监测,确保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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