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沙市区公安分局“缉枪爆、除毒患、打电诈、治黄赌”集中攻坚行动实施方案》部署,结合当前我区社会治安形势,现决定,从即日起推行集中攻坚行动有奖举报措施。
举报范围
(一)缉枪爆方面。举报涉及枪支(军用枪支、猎枪、射击运动枪、麻醉注射枪、气枪、火药枪、利用射钉器改制射钉枪等各类枪支及其零部件、子弹)和爆炸物品(非法持有炸药、雷管、导火索、黑火药、震源弹、烟火药、手榴弹、地雷、炸弹等各类物品)的个人和单位相关线索,举报涉及枪爆物品违法犯罪活动、提供违法犯罪活动相关线索,动员、规劝在逃涉及枪爆物品案件犯罪嫌疑人员投案自首。
(二)除毒患方面。举报吸食、注射毒品相关线索,举报非法种植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相关线索,举报走私、贩卖、运输、邮寄或非法持有毒品犯罪相关线索。
(三)打电诈方面。举报在我区实施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行为、涉嫌电信网络诈骗人员、电信网络诈骗窝点相关线索,举报为他人提供涉诈对公账户、银行卡、销售非实名制电话卡等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相关线索,举报外流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行为相关线索,举报组织、参与偷渡缅甸北部人员相关线索。
(四)涉黄方面。举报介绍、容留、引诱、强迫、组织他人卖淫线索,举报卖淫、嫖娼以及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线索,举报组织或者进行淫秽表演、参与聚众淫乱的线索。
(五)涉赌方面。举报聚众赌博、开设赌场等组织赌博活动的相关线索,举报协助组织赌博及为赌博提供场所、赌具(含电子赌博机)和其他便利条件活动的相关线索,举报暴力护赌 、追讨赌债线索,参与赌博相关线索。
奖励标准
举报人提供的线索,经查实查处治安案件的奖励 200至1000元;经查实破获刑事案件的奖励2000元,重大刑事案件的奖励2000至10000元,特大刑事案件的奖励5000至20000元。
兑奖程序
1、奖励一般在案件查处、破获后10日内进行。对群众举报的线索,公安机关在受理举报之日起15日内由调查办理单位将调查办理情况通知举报人。
2、举报人应当在接到奖励通知后3个月内领取奖金,逾期不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
注意事项
1、鼓励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向公安机关提供违法犯罪线索,公安机关将依法保护举报人个人信息安全。
2、举报人要对举报行为负责,对故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伪造证据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举报途径和方式
1、“缉枪爆”举报电话:
宋警官 17771626115
况警官 19972695210
2、“除毒患”举报电话:
张警官 17771626209
张警官 17771626201
3、“打电诈”举报电话:
吕警官 17771626112
郑警官 17371886009
4、“治黄赌”举报电话:
陈警官 17771626177
李警官 17771620000
沙市区公安分局
2021年9月24日
请输入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