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税收征管改革,荆州推出196项具体举措

作为推动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和湖北省《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在荆州落实落地的重要举措,《国家税务总局荆州市税务局贯彻落实<湖北省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实施方案>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于9月23日获《意见》落实领导小组审议通过。

据了解,今年3月24日,中办、国办印发《意见》,对深入推进精确执法、精细服务、精准监管、精诚共治,深化税收征管改革作出全面部署。7月31日,湖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实施方案》,有效承接和细化落实了中央部署。

围绕深化税收征管改革,荆州市税务局迅速行动,于9月24日正式印发《工作方案》,将上级部署细化为196项工作安排,并建立了相应的协调机制,对责任部门、落实层级、完成时限作了明确要求,确保税收征管改革深入推进、落到实处。

值得关注的是,《工作方案》在承接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改革事项的基础上,将推出颇具“荆州亮点”的首批特色改革事项,包括:

2021年底前,按省税务局统一部署,推广应用移动办税平台“楚税通”,实现代开发票电子化;

推广应用征管档案电子管理系统,实现税费征管资料电子化;

推行企业缴纳社会保险费“一事联办”;

完善自然人股权变更“一事联办”改革;

对个人所得税扣缴义务人手续费退付等业务实行“无申请退税费”;

基本实现企业税费“网上办”、个人税费“掌上办”;

开展税务稽查“说理式执法”;

开展非强制性执法方式试点;

探索制定“首违不罚”规则;

依托全省综合数据分析平台(智税云,健全“税款征收、纳税服务、风险管控、税务检查、自我纠正及法律救济”税收征管全流程的大数据监控与评价体系;

深入推进征管方式转变,构建纳税服务、税源管理、风险应对“三位一体”新型基层税收征管格局、推行税务注销“管销分离”改革;

持续深化智慧办税和“家门口”办税服务;

试点推行基层核心业务内控体系建设等。

《工作方案》中要求,准确把握改革目标的时间节点,加强与其他部门的沟通对接、协同配合,凝聚条块协同合力,对贯彻落实不力、推进迟缓等问题,荆州市税务局将及时整改、严格问责,为全市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提供有力组织保障。

近年来,荆州市税务系统改革成效不断显现。数据显示,“十三五”期间,税务审批事项由87项减少到6项,精简近50%业务事项和报送资料,减少超过20%的表证单书,压缩各项业务近40%办理时限,年平均办税时间减至110小时以内,减税降费政策“短平快”落地,特别是2019年实施更大规模减税降费以来,2年新增减税降费达到54.25亿元。此次《工作方案》的出台和落地,将全面指引荆州当前和今后五年的税收征管改革工作,助力建设更优营商环境、持续释放更大改革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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