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8日
湖北省商务厅发布公告
第二轮(“国庆”)湖北消费券(普通券)
即将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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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发放批次
第二轮(“国庆”)湖北消费券(普通券)暂按原计划于9月30日、10月7日分两批次发放。10月中下旬是否增加发放批次待定。若确定增加发放批次,省商务厅将通过官网提前向社会公告。
二、关于抢券时间
本轮消费券活动抢券时间延期为4天(即从发券当日开始计算的4个自然日内)。如9月30日开始发券,抢券截止时间为10月3日24:00,依此类推。
三、关于核销时间
本次湖北消费券(普通券)活动所有轮次核销时间均为7天((即从发券当日开始计算的7个自然日内)。
四、关于核销规则
本次湖北消费券(普通券)活动按市州区域不同共分为17个分会场。所有轮次湖北消费券(普通券)发放时,消费者按活动期间手机定位所在市州区域抢领所在市州区域分会场的消费券,并于7日内到抢券所在市州区域的商场、超市便利店、餐饮三大行业实体门店消费(含外卖),并通过指定的微信、支付宝、美团、云闪付4大平台付款,即可直接抵扣。不支持消费者在甲市州抢券到乙市州消费。本轮消费券活动抢券时间延期为4天后,支持消费者在4天有效抢券时间内在不同市州分别抢券,并分别在不同市州消费。
五、关于消费券金额
本轮消费券实际投放金额与数量为本轮投放资金与上一轮未核销消费券滚投下来的资金之和,资金额度更大,同比配发的消费券金额也更大、数量也更多,将可更好满足“十一”黄金周广大消费者的消费需求。
六、关于消费券发放信息公布
从本轮开始,凡涉及湖北消费券发放工作需要社会公众知晓的工作动态、调整变化等,将由湖北省商务厅将在官网首页“湖北消费券发放工作专区”统一发布公告,敬请关注。
第二轮湖北消费券(普通券)
将于9月30日、10月7日开抢
关注“荆头条”微信公众号
进入“湖北优惠券”小程序
即可抢券
在总结“中秋”消费券咨询问题后
现向商户及荆州市民
就第二轮“湖北消费券”投放
重点答疑普通消费券如下几点问题
商户篇
1.哪些商户可以参加活动?
(1)符合三大行业类别范围,在荆州市内正常营业的线下实体店(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2)具有多种经营类别和资质、且有多个经营类别和资质符合三大行业类别范围的企业,第二轮(“国庆”)湖北消费券(普通券)发放期间,按其在平台的行业类别接受某一类型的消费券;
(3)支持支付宝、微信、美团(大众点评)、云闪付支付。需要特别强调的是,采用微信支付的商户,必须使用支付商业版,使用个人微信收款的,将无法核销湖北消费券(普通券)。
(4)无不良记录。
2.水果店、生鲜店能参加活动吗?
可以,适用超市(便利店)消费券。同时,食品零售店、母婴店以及杂货店、副食店等均适用超市(便利店)消费券。
3.服装鞋帽专卖街铺店能参加活动吗?
可以。服装鞋帽专卖街铺店适用商场消费券。此外,手机专卖店包含从事售卖手机业务的移动、联通和电信等营业厅,也适用商场消费券。
4.各类购物中心、百货商场、家电卖场、家居卖场如何参加活动?
均可参加活动。其中统一收银的门店,统一适用商场消费券;各门店独立收银的,按所属行业参加活动,如武商购物中心的餐饮店和服装店,分别适用餐饮消费券和商场消费券。
5.外卖可以参加活动吗?
可以,适用餐饮消费券。可在美团抢领餐饮券,直接线上点单。
6.社区团购能参加活动吗?
有实体店的社区团购可以参加这次活动,适用超市(便利店)消费券;没有实体店的则不能参加活动。
7.商户参加普通券活动是否需要签约或申请?
不存在签约和申请的问题。商户如果目前没有支付宝支付、微信支付、美团支付、云闪付支付,想开通支付方式参加此次活动,则需要向各平台申请。
联系电话如下:
1.支付宝:95188;
2.微信:95017;
3.美团:4006170100;
4.云闪付:955169。
普通券活动的商户不知道可以适用商场、超市(便利店)、餐饮哪一类别消费券,也可电话咨询以上平台客服。
8.如何让消费者知道本店适用消费券?
商户可在门店以KT版或者宣传海报的形式,对外公示本店支持使用哪个平台的湖北消费券,并指导消费者如何使用消费券;也可推出门店折扣活动与湖北消费券叠加使用,通过网络媒体进行宣传推广。
消费者篇
1.哪些地方可以抢领湖北消费券普通券?
支付宝、微信、美团、云闪付四个平台均可抢领,但需提前下载手机端APP。
2.哪些人可以抢领消费券?
所有市内居民和外地在荆人员都可以通过支付宝、微信、美团、云闪付4个平台参与抢券,无城区和乡镇之分。
3.市内每人能抢到几张湖北消费券?
每轮每批次普通券发放,每位消费者可支付宝、微信、美团和云闪付4个平台分别抢领1一张消费券,共计可领取4张消费券。
4、投放的具体时间是?
第二轮分2次分别在9月30日20:00、10月7日20:00投放。
5.抢到的普通券可以在哪里使用?怎样使用?
(1)商场消费券:第二轮普通券发放期间,只能在百货商场、购物中心、家电卖场、家居卖场、手机专卖店、服装鞋帽专卖店等线下实体商户门店和经营场所使用;
(2)超市(便利店)消费券:第二轮普通券发放期间,只能在超市、便利店、水果店、生鲜店、母婴店、鲜花店等线下实体商户门店和经营场所使用;
(3)餐饮消费券:第二轮普通券发放期间,只能在餐饮店(含外卖)线下实体商户门店和经营场所使用。
为防止无法核销退货情况产生,建议消费者提前查看宣传公示牌或者咨询门店后再进行购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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