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都市报2020年11月4日讯(记者黄忠 通讯员彭威 简易)藐视国家法律法规,通过成立公司承接房地产开发项目,大肆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在荆州沙市城区为非作恶,称霸一方的“毕氏兄弟”终于覆灭。今日,楚天都市报记者获悉,由荆州市沙市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毕某全、毕某贤等16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近日一审公开宣判,依法判处毕某全有期徒刑十九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被告人分别被判处十六年至一年有期徒刑,并处相应的附加刑。
庭审现场
称霸一方,“黑老大”原形毕露
承办检察官介绍,被告人毕某全系石首人,今年53岁。1999年,毕某全与弟弟毕某贤从沙市东区转至荆州沙市区园林路一带从事房地产开发。2000年以来,为快速攫取经济利益,威慑拆迁户,顺利开发沙市区某公寓小区,2000年3月24日,毕某全指使毕某贤纠集两名刑满释放人员,对该小区四名拆迁户进行殴打,当场将一人连捅数刀,其余三人多处被打伤。
2003年,毕某全注册成立了荆州市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又以此为依托,陆续招募纠集社会闲散人员和两劳释放人员,实施了一系列的违法犯罪活动,并以非法获利支撑该组织的滋生和成长,相继通过发放工资、给予奖励、组织聚餐和提供毒品吸食,以此来豢养组织成员,逐步形成层级分明、人数众多、结构稳定、分工明确的犯罪组织。“比如说,手下有人犯了事,他就出钱摆平事端,让手下的人死心塌地跟着他。”承办检察官介绍。
“被告人毕某全对该组织进行管理和控制,是组织、领导者;被告人毕某贤负责执行毕某全的命令,指使和亲自参加寻衅滋事、强迫交易等违法犯罪行为,是组织内的二号人物,系骨干成员。”承办检察官告诉记者,为强化黑恶势力,毕某全授意手下人员等人非法购买枪支,意图形成非法武装,从此该组织在沙市区园林路一带为非作恶,称霸一方,黑恶名声大噪。
以黑护商,非法获利千余万元
据承办检察官介绍,2000年以来,该组织以暴力、威胁、“软暴力”等手段先后实施对拆迁户持刀殴打、强拆房屋、开发住宅区多次违规超建、暴力抗法,侮辱、殴打教师和在校学生及家长,非法购买、非法持有枪支等一系列有组织、有计划的违法犯罪活动,共计寻衅滋事6起、强迫交易1起、故意毁坏财物1起、非法买卖、非法持有枪支2起、妨害公务1起、窝藏1起,非法拘禁1起。
“2005年强拆案中,被害人莫某被强拆后无家可归,在马路上搭床板睡了一月有余。2007年强迫交易案中,被害人谢某因工程被抢占,业务萎缩,导致公司倒闭。”承办检察官告诉记者。
仗着人多势众,该团伙多次寻衅滋事。2009年3月,毕某全的儿子将在学校与同学发生矛盾之事告知毕某贤。毕某贤遂召集人赶往学校为他撑腰出气,在教室过道上对老师大声喝斥,要学校交出与侄子发生矛盾的学生,扬言不交人就将学校砸毁。老师电话通知当事学生的父母到达学校,双方进行商谈后,毕某贤等人先行离开学校。老师将当事学生父母送出学校后回家,毕某贤等人将其拦住,采取抓头发、扇耳光的方式将老师强行带到毕某全的办公室。随后,毕某贤按照毕某全的安排,将当事学生父子强行带到办公室进行辱骂殴打并逼迫其下跪,当事父子被逼反复认错后才得以脱身。被害老师被打后精神受到刺激,长达一年多不能正常教学。当事学生因被殴打和被迫下跪后转学,心理伤害至今未愈。
承办检察官介绍,该涉黑组织通过成立公司承接房地产开发项目,以商养黑,以黑护商。通过强拆、违建、强迫交易等违法犯罪活动,攫取了巨大的非法利益,获取非法经济利益人民币一千余万元。
在犯罪活动中,团伙多次使用砍刀、警棍、钢管等凶器,造成多人受伤和财产损失等严重后果。多名被害人慑于该组织的势力,不敢通过正常途径举报、控告,造成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
法网恢恢,涉黑团伙全部获刑
经荆州市公安局沙市区分局提请批准逮捕,2019年9月26日,沙市区人民检察院分别以涉嫌强迫交易罪、非法拘禁罪、抢劫罪、寻衅滋事罪依法对毕某全等5人批准逮捕,并提出继续补充侦查意见。
今年4月26日,荆州市公安局沙市区分局以毕某全等13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非法买卖枪支罪、非法持有枪支罪、强迫交易罪、非法拘禁罪、妨害公务罪、窝藏罪、抢劫罪向沙市区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在侦查阶段,沙市区检察院迅速成立涉黑案件专案组,围绕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四个特征,多次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在审查起诉过程中,沙市区检察院依法追捕犯罪嫌疑人6人,追诉3人。
今年9月29日,毕某全、毕某贤等16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一案在沙市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对于被告人,我们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对他们晓之以法,起初他们以为,自己所犯罪行过去多年,证据无法查证。但之后在铁的证据面前,绝大多数被告人的心理防线全部崩溃,交代了自己所犯罪行和毕氏兄弟的很多犯罪事实。”承办检察官介绍,在提起公诉之前,除毕氏兄弟,另外14名被告人均自愿认罪认罚。
今年10月27日,荆州沙市区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依法判处毕某全有期徒刑十九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六年至一年有期徒刑,并处相应的附加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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