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西安新增2例核酸检测阳性病例
荆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紧急提示
(2021年第61号)
10月16日0时—10月17日7时,陕西新增2例外省游客核酸检测阳性病例,其活动区域涉及上海、陕西、甘肃、内蒙古等四省市区,具体活动轨迹如下:
10月9日乘坐CA1216次航班(上海浦东—西安)在西安中转,乘坐MU9649次航班(西安—张掖)转机前往张掖市,后在甘肃、内蒙古自驾旅游。
10月15日13时38分,该夫妇2人持13日内蒙古额济纳旗人民医院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搭乘MU2165航班(嘉峪关—西安)入陕,17时入住唐隆国际酒店。10月15日9时在甘肃嘉峪关中医医院进行1:10混检,结果异常,当地通知该2人原地等候,但该2人自行离开。
10月16日上午9时,该2人乘坐出租车前往西安市第八医院采集核酸样本,当日17时核酸检测结果初筛阳性。经省市疾控中心复核阳性,目前在西安市第八医院隔离病区观察。
为科学精准防控疫情,严防疫情输入,现对广大群众提出如下疫情防控建议:
一、请与以上轨迹有交叉的人员主动向当地社区进行健康申报,并配合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的所有防控措施。如有疑问可拨打我市各疾控中心咨询热线(号码附后)。
二、与以上轨迹有交叉的人员,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要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及以上级别口罩,及时向社区报告并根据要求到就近的发热门诊进行排查和诊疗,就医过程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三、广大群众要继续时刻保持良好的个人防护意识,养成随身携带口罩,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尤其是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和在公共场所活动时)、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的卫生习惯;不扎堆、不聚会,倡导健康生活方式。
四、接种新冠疫苗是预防控制新冠肺炎传播的最经济、最有效、最方便的措施,更是每一位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请符合新冠疫苗接种条件的群众积极主动参与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携手共筑全民免疫屏障。
荆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1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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