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文明城市创建进行时|荆州区警方提醒您:文明养犬,别掉“链”!

云上荆州报道:您的爱犬办证了吗?遛狗您牵绳了吗?犬只出户便溺您清理了吗?连日来,荆州区公安分局紧密结合巡逻防控、社区走访等工作,积极组织警力到广场、公园、小区、商场、宠物店......面对面开展文明养犬宣传,协助社区对居民的宠物狗进行摸底登记,协助街办、城管捕捉流浪犬只。10月份以来,荆州区公安分局已向中心城区居民发放文明养犬宣传单1.1万张,协助捕捉流浪犬80余只,均被送至辖区流浪犬收容中心集中收养,有力保障了居民健康和人身安全,维护了市容卫生和社会秩序。

据了解,为进一步加强养犬管理,规范养犬行为,9月2日,荆州市专门发布了《荆州市城区养犬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对养犬管理的职能分工、限养区域和养犬人的责任进行明确,同时发布《荆州市限养区内个人禁养大型犬只标准》(征求意见稿),列明了34种禁止饲养的烈性犬。荆州市公安局专门发布《致养犬市民朋友们的一封公开信》,倡导广大养犬市民积极响应文明城市创建活动,依法文明养犬。

犬是人类忠实的朋友,随着越来越多的宠物狗出现在我们周围,一些不文明行为也随之而来,遛狗不牵绳、便溺不清理、犬只不上牌、携犬进入公共场所、犬吠扰民等等,犬只滥养现象日益突出,犬只伤人情况时有发生,严重影响环境卫生和公共安全。荆州区警方再次提醒中心城区的养犬居民朋友:

1、定期到农业农村部门公布的动物诊疗机构接种狂犬病疫苗,并领取《宠物免疫证》。

2、携犬外出时,请为爱犬栓犬绳,由成年人牵引,主动避让行人和车辆;随身备好拾便器或卫生纸,随时清理犬只粪便。

3、携犬乘坐电梯时,请为爱犬佩戴嘴套,或者怀抱、装入犬袋。

4、禁止携犬进入党政机关、医院、学校、商场、超市、旅馆、影剧院、餐馆等公共服务场所,以及设有犬只禁入标识的其他场所,禁止携犬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5、犬吠影响他人时,要采取必要的措施予以制止。严禁放任、驱使犬只恐吓、伤害他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已于2021年5月1日起实施,“遛狗牵绳、按照规定办理犬证、定期防疫”等养犬行为已被列入法规,违法行为将受到相关处罚。

(记者:柳波 编辑:徐泓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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