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荆州市卫健委获悉,全市将按照“知情、同意、自愿”的原则,积极引导3-11岁适龄无禁忌人群应接尽接。11月20日前,全市完成 3-11岁人群第一剂次接种;12月30日前完成 3-11岁人群的第二剂次接种。
3-11岁人群均需使用国务院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提出相应紧急使用建议、并经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论证同意的疫苗进行接种,目前有以下疫苗获批3岁以上人群使用:国药中生北京公司新冠病毒灭活疫苗、科兴中维新冠病毒灭活疫苗、国药中生武汉公司新冠病毒灭活疫苗。
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实施居民免费政策,疫苗及接种费用由医保基金负担,财政对医保基金给予适当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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