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严冀钢同志为荆州市监察委员会
副主任、代理主任的决定
(2021年10月27日荆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调整有关问题的答复意见》,并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荆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定:严冀钢同志为荆州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代理主任。
荆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李凯同志辞去
荆州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1年10月27日荆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过)
根据荆州市委(荆发干[2021]57号)文件和李凯同志的辞职请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的有关规定,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荆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定:接受李凯同志辞去荆州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的请求。
荆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贾亚胜同志为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副院长、代理院长的决定
(2021年10月27日荆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决定:贾亚胜同志为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代理院长。
荆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武星同志辞去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院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1年10月27日荆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过)
根据荆州市委(荆发干〔2021〕60号)文件和武星同志的辞职请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决定:接受武星同志辞去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请求。
荆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余书金同志为荆州市人民检察院
副检察长、代理检察长的决定
(2021年10月27日荆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决定:余书金同志为荆州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代理检察长。
荆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汪存锋同志辞去荆州市人民检察院
检察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1年10月27日荆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过)
根据荆州市委(荆发干〔2021〕60号)文件和汪存锋同志的辞职请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决定:接受汪存锋同志辞去荆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请求。
荆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 命 名 单
(2021年10月27日荆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过)
任 命:
罗中平为荆州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正县职级);
杨红娟为荆州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
刘 云为荆州市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荆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 免 名 单
(2021年10月27日荆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胡成宏为荆州市人民政府秘书长、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李静芹为荆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杨清亮为荆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主任;
汤光华为荆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杨 冰为荆州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张 炜为荆州市商务局局长;
姜桂峰为荆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
李启斌为荆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朱红平为荆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
胡新成为荆州市乡村振兴局局长;
施金方为荆州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局长。
决定免去:
杨运春的荆州市人民政府秘书长、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职务;
万玲玲的荆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职务;
王 飞的荆州市科学技术局局长职务;
徐炎宏的荆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主任职务;
秦 军的荆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职务;
杨 冰的荆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职务;
范本源的荆州市交通运输局局长职务;
张治根的荆州市商务局局长职务;
向华祥的荆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职务;
童德泉的荆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
施金方的荆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职务;
张云飞的荆州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主任职务;
姚友安的荆州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局长职务。
荆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 免 名 单
(2021年10月27日荆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过)
任命:
李 抗为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免去:
王传益的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
郭元亮的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职务;
赵祖发的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一庭庭长职务;
万冀松的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荆州开发区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陈 宇的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监督第二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庞东彪的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
荆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 免 名 单
(2021年10月27日荆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过)
任命:
段昌柏为荆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
邹德军的荆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严奉政的荆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王少华的荆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记者:李倩倩 编辑:佘国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