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6起“沙霸”“矿霸”背后腐败和“保护伞”典型案例进行公开通报,具体如下:
江西省九江市政协原党组成员、副厅级干部古小平等人为朱志模涉黑组织充当“保护伞”问题
2004年至2019年,以瑞昌市码头镇朱湖村党支部原书记朱志模等人为首的涉黑组织,长期把持基层组织,盘踞朱湖村附近长江水域疯狂采砂,并通过成立巡逻队驱赶外来采砂船、强迫交易等方式,非法控制周边采砂行业,仅依托其中一个砂石经营站4年时间就非法获利2000余万元,严重破坏长江流域生态环境。2010年至2014年,古小平在担任瑞昌市市长、市委书记期间,收受贿赂,默许纵容朱志模等人大肆非法采砂,在朱志模的采砂船和设备被有关部门扣押后协调退还,并为其说情抹案、站台撑腰,帮助承揽工程项目。瑞昌市采砂管理局原局长张绪平等人收受贿赂,明知朱志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仍在采砂许可证办理等方面提供帮助,并多次通风报信、助其逃避查处。古小平、张绪平同时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均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已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其他相关人员均受到相应处理。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前旗原副旗长、公安局原局长贾净博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及背后腐败和“保护伞”问题
1998年至2018年,贾净博利用公安人员的特殊身份、职权和影响力,直接组织、领导涉黑组织,实施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涉案金额10余亿元;特别是在担任副旗长、公安局局长期间,指使公安局班子成员及民警为其垄断经营砂石矿场提供帮助,并通过串通投标、强迫交易等手段,控制该旗全部4家砂石矿场,恶意哄抬价格,仅半年就非法获利600余万元。2014年至2017年,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原副厅长吴铁城在担任巴彦淖尔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期间,收受贾净博贿赂,为其提拔担任公安局政委和局长职务提供帮助。贾净博、吴铁城同时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均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已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其他相关人员均受到相应处理。
云南冶金集团总公司党委原副书记、云南金鼎锌业有限公司党委原书记杨道群等人为杨鹏程涉黑组织充当“保护伞”问题
2000年至2019年,以兰坪县金顶镇金凤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杨鹏程为首的涉黑组织,多次实施强迫交易、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行为,长期把持基层组织,非法控制附近矿区矿石剥离和运输业务。2003年以来,杨道群与杨鹏程相互勾结、达成默契,一方面杨鹏程故意安排村民堵路、阻碍矿山正常经营,再配合杨道群“做好”村民工作,借此巩固、提高杨道群在金鼎锌业公司的威信和话语权,另一方面杨道群索要、收受贿赂,将公司的矿山剥离、矿石运输等盈利业务交给杨鹏程,帮助涉黑组织短期内积累巨额财富、持续发展壮大。兰坪县原县长李永平等人收受贿赂,为杨鹏程公司经营、项目承揽等提供帮助。杨道群、李永平同时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杨道群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被取消退休待遇,李永平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2人均已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其他相关人员均受到相应处理。
浙江省台州市仙居县水利局在河道采砂监管中严重失职失责及部分公职人员充当张一平涉黑组织“保护伞”问题
2009年至2018年,以张一平为首的涉黑组织以敲诈威胁、强行吞并等方式,长期非法垄断仙居县永安溪砂石开采,盗采滥挖,导致河床高低不平、水流不畅,采砂遗留深坑形成暗流漩涡,严重危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2016年至2018年,仙居县水利局水政监察大队原负责人赵中海,收受贿赂,在砂场经营、逃避处罚等方面为张一平提供帮助。县公安局原副局长吴中强,接受吃请、收受财物,明知张一平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仍为其出谋划策、说情抹案,2011年在张一平缓刑期间又涉嫌犯罪时帮助其逃脱法律制裁。县水利局监管职责长期缺位,对非法采砂行为有案不查、压案不处、严重失管,致使辖区内非法采砂活动极其猖獗,原党组书记、局长王志海还滥用职权、收受砂场干股分红。赵中海、吴中强、王志海同时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赵中海(后调至国有企业工作)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被解除劳动合同,吴中强、王志海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3人均已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其他相关人员均受到相应处理。
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合浦县委原常委、政法委书记庞学强等人为郑琦涉黑组织充当“保护伞”问题
2013年至2019年,以郑琦为首的涉黑组织以疏浚航道为名,非法抽挖海砂获利9亿余元,严重破坏周边海域生态环境,同时长期占用渔业码头、驱赶渔民渔船,造成多次群体性事件,2016年、2018年两次被中央环保督察组通报,并被中央广播电视总台曝光。2016年至2019年,庞学强在担任合浦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期间,明知郑琦长期存在非法行为且引发强烈民愤,不仅不组织深挖彻查,反而在案件处理等方面为其提供帮助,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始后仍与郑琦沆瀣一气,多次接受宴请并收受贿赂,纵容其非法活动。合浦县山口镇党委原书记廖锡武,收受贿赂,帮助郑琦打压竞争对手;在上级开展检查时向其透露行程,帮助逃避检查,甚至将该镇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报告交郑琦审阅后才上报。庞学强、廖锡武同时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均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已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其他相关人员均受到相应处理。
江苏省镇江市丹阳市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符卫国等人为管建军涉黑组织充当“保护伞”问题
2005年至2020年,以管建军为首的涉黑组织,通过非法采矿、强迫交易等违法犯罪活动大肆聚敛钱财,非法获利近9亿元。其中,2014年通过串通投标方式,中标镇江市某废弃矿山整治工程后,长期非法盗采该项目区域内灰岩矿石,破坏矿产资源价值8亿余元。符卫国在担任丹阳市交通运输局局长和副市长期间,明知管建军为涉黑涉恶人员,仍收受贿赂,帮助其承揽土石方业务并违规提前退还资源保证金。镇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地质和矿产管理处原负责人倪俊多次接受宴请、收受礼品,为管建军在废弃矿山整治工程验收方面提供关照,明知其非法采矿,仍纵容其违法活动。丹阳市政协原党组成员周东明在担任丹阳市委常委、丹北镇党委书记期间,明知管建军涉黑涉恶,仍提名、推荐其担任丹阳市政协委员。符卫国、倪俊、周东明同时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均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已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其他相关人员均受到相应处理。
日前,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公开通报6起“沙霸”“矿霸”背后腐败和“保护伞”典型案例。惩治“沙霸”“矿霸”等黑恶势力背后腐败和“保护伞”是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承担的一项重要任务,事关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事关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事关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实现高质量发展。公开通报此类问题,彰显了党中央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决心意志,释放出对“沙霸”“矿霸”背后腐败和“保护伞”零容忍,坚决查处、从严追责的强烈信号。
公布的涉案公职人员,有的是党政一把手,有的身处特殊行业资源领域,本应是群众利益的维护者、国家资源的看护者、绿水青山的守护者,却利欲熏心、知法犯法,背弃职责使命,陷入“沙霸”“矿霸”编织的“伞网圈”。
这些“沙霸”“矿霸”背后腐败和“保护伞”问题有哪些典型表现?纪检监察机关如何聚焦此类问题精准打击、深化整治?
一把手或主管单位负责人滥用职权,包庇纵容“沙霸”“矿霸”,甚至为其主动站台、提供帮助
“沙霸”“矿霸”肆无忌惮侵占国家资源、严重破坏生态环境、扰乱市场经济秩序、损害群众切身利益,却能明目张胆疯狂开采、盘踞一地多年不倒,与一些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为其主动站台、提供帮助、包庇纵容,充当“保护伞”有关。
一些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利欲熏心,甘愿被“围猎”,与“沙霸”“矿霸”勾肩搭背,滥用职权为其主动站台撑腰,对明目张胆疯狂开采等行为纵容默许。
江西省九江市政协原党组成员、副厅级干部古小平,于2010年至2014年担任瑞昌市市长、市委书记期间,收受贿赂,默许纵容瑞昌市码头镇朱湖村党支部原书记朱志模等人大肆非法采砂,在朱志模的采砂船和设备被有关部门扣押后协调退还,并为其说情抹案、站台撑腰,帮助承揽工程项目。广西壮族自治区合浦县山口镇党委原书记廖锡武在上级开展检查时,向以郑琦为首的“沙霸”透露行程,帮助逃避检查,甚至将该镇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报告交给郑琦看后才上报。
一些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身处特殊行业资源领域,本应秉公办事,却在权证办理、项目承揽、逃避查处等方面,为“沙霸”“矿霸”提供支持帮助。
云南冶金集团总公司党委原副书记、云南金鼎锌业有限公司党委原书记杨道群,将公司的矿山剥离、矿石运输等盈利业务交给兰坪县金顶镇金凤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杨鹏程,帮助以杨鹏程为首的涉黑组织短期内积累巨额财富、持续发展壮大。
少数党员干部甚至利用手中职权,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自己沦为“沙霸”“矿霸”,非法获利。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前旗原副旗长、公安局原局长贾净博在任期间,指使公安局班子成员及民警为其垄断经营砂石矿场提供帮助,并通过串通投标、强迫交易等手段,控制该旗全部4家砂石矿场,恶意哄抬价格,仅半年就非法获利600余万元。
从违纪违法人员的职务看,不少案例中是一把手或者主管单位负责人充当“沙霸”“矿霸”保护伞,且呈现一起黑恶案件牵涉多名违纪违法党员干部或公职人员的现象。
江苏省镇江市丹阳市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符卫国在担任丹阳市交通运输局局长和副市长期间,明知管建军为涉黑涉恶人员,仍收受贿赂,帮助其承揽土石方业务并违规提前退还资源保证金。镇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地质和矿产管理处原负责人倪俊多次接受宴请、收受礼品,为管建军在废弃矿山整治工程验收方面提供关照,明知其非法采矿,仍纵容其违法活动。丹阳市政协原党组成员周东明在担任丹阳市委常委、丹北镇党委书记期间,明知管建军涉黑涉恶,仍提名、推荐其担任丹阳市政协委员等。
从时间跨度上来讲,涉案的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违纪违法行为既有十八大之前的,也有十八大之后的,甚至还有十九大之后的,呈现出腐败存量和增量并存的特点。如贾净博违纪违法案跨越1998年至2018年,造成非常恶劣的影响。
此外,梳理查处的典型案例,“沙霸”“矿霸”背后腐败和“保护伞”问题还反映出风腐一体的特点。如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合浦县委原常委、政法委书记庞学强在担任合浦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期间,多次接受郑琦涉黑组织的宴请并收受贿赂,纵容其非法活动。
为了权钱名利丧失理想信念,甘于被“围猎”甘当保护伞,导致“沙霸”“矿霸”明目张胆破坏生态环境
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原副厅长吴铁城在担任巴彦淖尔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期间,收受贾净博贿赂,为其提拔担任公安局政委和局长职务提供帮助;杨道群与杨鹏程相互勾结“唱双簧”,杨鹏程故意安排村民堵路、阻碍矿山正常经营,再配合杨道群“做好”村民工作,借此巩固、提高杨道群在金鼎锌业公司的威信和话语权,杨鹏程则借助杨道群手中的权力发家致富,实现“双赢”;仙居县水利局水政监察大队原负责人赵中海,收受贿赂,在砂场经营、逃避处罚等方面为以张一平为首的涉黑组织提供帮助……梳理案例发现,“沙霸”“矿霸”背后的“保护伞”甘于被“围猎”,究其原因,是为了权、钱、名、利。
“随着职务的提升,我的世界观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和转折。环顾四周,比荣誉、比成绩我赢了,但比物质、比财富我输了。思想的闸门被冲破,世界观瞬间发生了变化,工作由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演变为金钱至上,最终跌入了犯罪的泥潭。”符卫国忏悔反思说。
一些“沙霸”“矿霸”长期明目张胆疯狂开采与一些监管部门监管缺位、失职失责有关。如2009年至2018年,以张一平为首的涉黑组织以敲诈威胁、强行吞并等方式,长期非法垄断浙江省台州市仙居县永安溪砂石开采,盗采滥挖,导致河床高低不平、水流不畅,采砂遗留深坑形成暗流漩涡,多次发生溺亡事故,严重危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而作为监管部门的仙居县水利局监管职责严重缺位,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甚至对历年查获的100余件非法采砂案压案不处,致使辖区内非法采砂活动猖獗。
不担当、不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也是导致“沙霸”“矿霸”久治无效的原因之一。如湖南省沅江市夏顺安黑社会性质组织长期经营、侵占下塞湖湿地,时间跨度持续4年之久,2014年,发现下塞湖矮围建成之后,湖南省委、省政府三令五申要求拆除,而相关省直职能部门、当地党委和政府不担当不作为,擅自降低拆除标准,致使矮围迟迟未得到拆除。
“少数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理想信念丧失、道德败坏,利用手中权力大搞权钱交易,充当‘沙霸’‘矿霸’背后的‘保护伞’,给当地政治生态、生态环境带来严重破坏,严重影响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北京科技大学廉政研究中心主任宋伟说。
纪检监察机关将“沙霸”“矿霸”背后腐败和保护伞作为常态化“打伞破网”的工作重点,严肃查处、精准打击
今年是扫黑除恶常态化机制化的第一年。6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机关印发《关于纪检监察机关常态化开展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各级纪委监委领导班子加强组织领导,把“打伞破网”融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全局统筹推进,作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的重点一抓到底。
7月28日,全国第一次扫黑除恶常态化暨四大行业领域整治推进会召开。按照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的部署,纪检监察机关负责惩治信息网络、自然资源、交通运输、工程建设四大行业领域中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违纪违法问题,特别是“沙霸”“矿霸”背后腐败和“保护伞”问题。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把严惩与“沙霸”“矿霸”等存在利益勾结,为其暴力犯罪、攫取资源等站台撑腰、提供庇护的“保护伞”及不担当不作为、监管不力等问题,作为今年常态化“打伞破网”的工作重点。
聚焦“伞网”精准打击,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定期与自然资源、水利、生态环境、交通等行业主管部门沟通衔接,及时掌握问题情况。对公安机关新立案侦查案件,坚持与政法机关同向发力,运用“双专班办案”等工作机制,同步跟进核查“沙霸”“矿霸”背后腐败和“保护伞”问题。对专项斗争以来查处的“沙霸”“矿霸”案件中“有黑无伞”、未查深查透的,组织回溯倒查,确保打深打透。
四川省雅安市纪检监察机关在加强与公安机关“双专班”协作配合的同时,通过内部“约谈督导”加压力、“挂牌包案”强火力、“提级异地”破阻力、“筛查评查”增效力等做法,拔除了横亘在矿产、砂石等领域的雅安董忆黑恶势力犯罪团伙及其背后“保护伞”。
对于查处的典型问题,纪检监察机关公开通报曝光,形成有力震慑。“漳州市平和县公安局原副局长蔡炎辉在担任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大队长、副局长期间,收受蔡秋金贿送的礼品,明知蔡秋金等人非法盗采河砂,涉嫌非法采矿等,故意包庇使其不受追诉,帮助逃避处罚……”10月19日,福建省纪委监委公开通报了3起党员干部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其中2起涉及“沙霸”“矿霸”问题。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要求各地纪委监委压实地方党委政府主体责任和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对整治工作推动不力的,及时提醒约谈,情节严重的追责问责。聚焦责任落实、问题整改、完善机制等情况加强监督检查,防止整治工作走过场、打折扣。
江苏省镇江市纪委监委推动压实属地党委、政府矿山领域非法开采乱象治理的主体责任,督促构建市、县(区)、镇、村四级责任网络,把责任压力传导到神经末梢,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各负其责的工作合力。
坚持当下改和长久立,逐案剖析原因,深入查找监管漏洞和体制机制障碍,推动完善制度、修复自然生态
“贾净博违纪违法的沉痛忏悔给我们以警示提醒,让我们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时刻绷紧廉洁自律之弦。”前不久,巴彦淖尔市纪委监委以贾净博案为镜鉴,制作的《一个公安局长的黑与恶》警示教育片播放后,该市乌拉特前旗公安局一名干警深有感触地说。
为扎实做好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巴彦淖尔市纪委监委针对贾净博违纪违法案件提出监察建议,要求该市公安局在重大事项、案件查办等方面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及时选派7名纪检监察组组长到各旗县区公安局异地任职,加大监督力度。
“‘沙霸’‘矿霸’背后腐败和‘保护伞’问题发生,相关制度缺失不容忽视,纪检监察机关要从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完善制度入手推动解决问题。”宋伟建议。
仙居县水利局在河道采砂监管中严重失职失责等问题发生后,该县纪委监委督促县水利局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刻剖析案件原因,汲取教训。同时,制发监察建议书,要求该局以案为鉴、以案促改。
仙居县水利局针对违纪违法案件特点,开展采制砂领域专项整治。建立联合执法制度,推进水政执法管理与处罚相分离,把处罚权转到行政执法局,形成互相监督、互相制约的运行模式。增加监管手段,完善河道监控中心,安装监控320个。在执法过程中配备执法记录设备,对水政执法过程全程监督,杜绝不作为或乱作为。
坚持当下改和长久立一体推进,镇江市纪委监委针对符卫国等人为以管建军为首的涉黑组织充当“保护伞”,暴露出的矿山领域非法开采突出问题,督促职能部门在矿山治理项目实施过程中,将矿山治理项目纳入政府投资项目监管体系,形成多部门、全过程监管。
“我们督促明确项目承担单位在项目质量、工期、廉政风险防控等方面的主体责任,推动从源头上阻塞制度漏洞。”镇江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说。
为及时恢复被破坏的生态环境,湖南省纪委监委围绕夏顺安案反映出的环境污染问题,牵头开展“洞庭清波”专项行动,成立4个督导检查组对环洞庭湖开展督查。同时,牵头建立“洞庭清波”专项行动联席会议制度,会同省发改委、生态环境厅等部门,长沙、岳阳、常德、益阳4市纪委监委和相关派驻纪检监察组实地查看,现场督办解决问题。如今的下塞湖,又恢复了当初碧波荡漾、草木葳蕤的景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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