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12人被警示:拒不回国,就注销户籍

11月8日,湖北省保康县公安局对外发布通告,敦促12名保康籍滞留缅北人员,本月底前与户籍地派出所取得联系,回国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争取宽大处理。

凡主动与公安机关联系的,遵照疫情防控相关政策完成隔离后到户籍地派出所报到者,情节较轻的,可依法从轻、减轻或免予处罚。

据了解,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的违法犯罪人员为逃脱法律制裁,组织人员非法出境,其中缅北地区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的违法犯罪人员集中窝藏地。2021年以来,保康县公安局采取多种措施开展劝返工作,大多数非法出境滞留缅北人员已返回国内,但仍有12人不听劝告,至今滞留缅北。现给予公开警示,勒令在今年11月30日前与户籍地派出所或刑侦大队取得联系,回国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否则将采取“六个一律”惩戒措施。

“六个一律”惩戒措施为:

依法暂停其名下所有的手机卡、银行卡业务,建议运营商对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账号暂时封号;

凡是查明非法出境参与电信网络犯罪的人员,公安机关将按照我国《刑事诉讼法》关于没收程序的规定,提请检察机关申请法院,依法对其实施电信诈骗的违法所得予以没收;

凡是在缅北从事电信网络诈骗、开设赌场、组织偷越国(边)境犯罪和财产性执行案件未到位的人员,依法列入失信人员名单;

凡是滞留缅北拒不回国的人员,依法停止本年度医保财政补贴,取消本年度安排的所有政策性优惠补贴;

以上人员全部依法冻结其户口,在规定时间内拒不回国的,视情况申报注销户籍;

对滞留缅北人员本人及直系三代家庭人员参军、报考公务员、入党等方面的政治审查严格把握,原则上视为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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