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11月25日,被联合国确立为“国际消除家庭暴力日”,也被称作“国际反家庭暴力日”。
2016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正式施行,家庭暴力被作为婚姻家庭禁止性规定,明确写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我国以立法的形式表明了国家的坚定立场,家暴不是“家务事”,反家庭暴力是国家、社会和每个家庭的共同责任。
哪些行为属于家庭暴力?
禁止被申请人实施家庭暴力;
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接触申请人及其相关近亲属;
责令被申请人迁出申请人住所;
保护申请人人身安全的其他措施。
报警、接警、出警记录;
鉴定资料、医院病历、伤情照片;
录音录像等视听资料;
邻居证人证言;
施暴者保证书、短信、微信记录;
妇联、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等组织、团体出具的相关材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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