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农业农村部发布通告,10类36种渔具列入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用渔具名录。通告自2021年12月1日起施行。
2017年,原农业部曾发布长江干流禁止使用的十四种渔具通告。时隔4年之后,农业农村部再次发布新的禁用渔具名录,且禁用渔具数量翻倍增加,凸显了非法捕捞形势的复杂严峻,也再次表明国家对危害水生生物资源和生态环境等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严惩的决心。
2021年7月,农业农村部通报上半年农业行政执法10大典型案例,湖南长沙李某人在禁渔区使用禁用渔具非法捕捞水产品一案位列其中。
根据通告,此次列入禁用名录的有刺网、围网、拖网、地拉网、张网、敷网、陷阱、钓具、耙刺、笼壶等10类渔具。其中大部分都属于捕捞强度大、对渔业资源破坏严重的渔具。有的严重阻挡鱼类洄游,影响河道通航,容易造成“幽灵”捕捞,破坏幼鱼资源和底栖生态环境;有的直接对长江江豚等保护动物造成威胁。
被禁用的36种渔具分别是:单片刺网(网目内径尺寸小于60mm)、双重刺网、三重及以上刺网、框格刺网(网目内径尺寸小于60mm)、无下纲刺网(网目内径尺寸小于60mm)、混合刺网(网目内径尺寸小于60mm)、单船围网、双船围网、多船围网、单船拖网、双船拖网、多船拖网、船布地拉网(网目内径尺寸小于30mm)、单片张网(网目内径尺寸小于50mm)、桁杆张网(网目内径尺寸小于50mm)、框架张网(网目内径尺寸小于50mm)、竖杆张网(网目内径尺寸小于50mm)、张纲张网(网目内径尺寸小于50mm)、有翼单囊张网(网目内径尺寸小于50mm)、拦河撑架敷网(网目内径尺寸小于30mm)、船敷敷网(网目内径尺寸小于30mm)、插网陷阱、建网陷阱、箔筌陷阱、定置延绳真饵单钩钓具、漂流延绳真饵单钩钓具、拟饵复钩钓具(钓钩数7个及以上)、真饵复钩钓具(钓钩数7个及以上)、拖曳齿耙耙刺、拖曳泵吸耙刺、定置延绳滚钩耙刺、钩刺耙刺(仅限锚鱼、武斗等)、投射箭铦耙刺、投射叉刺耙刺、定置(串联)倒须笼壶(网目内径尺寸小于30mm)、定置延绳倒须笼壶(网目内径尺寸小于30mm)。
具体执行中的禁用渔具或许还会增加。农业农村部在通告中表示,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各省(直辖市)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可在通告禁用渔具名录的基础上,根据本地区水生生物资源保护和渔政执法监管工作实际,补充制定适合本地实际管理需要的禁用渔具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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