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仅四家!公安一单位获“国家级”称号!

近日,水利部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公布了第九届全国水利文明单位评选结果,全国水利系统的76个单位荣获“第九届全国水利文明单位”称号,湖北省四家单位榜上有名,其中,荆州市长江河道管理局公安分局上榜!

近年来,荆州市长江河道管理局公安分局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结合公安县长江河道堤防管理工作实际,通过“新时代文明大讲堂”、组织宣讲团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法治宣传和普法教育,大力开展岗位培训和业务技能培训,并积极参与地方政府组织的各项文明创建活动,使保护长江生态环境的意识深入人心,各项工作取得长足发展。

据了解,“全国水利文明单位”是全国水利系统所属单位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社会文明、生态文明、构建和谐社会中协调发展,成效显著,工作实绩突出,得到社会和群众广泛认可,经各级主管部门严格审核推荐,水利部文明委认定的水利系统文明建设先进单位,是弘扬新时代水利行业精神的重要窗口,也是发挥全国水利系统文明单位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中示范带头作用的重要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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