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税试点要来了,对买房有影响吗?

近日,全国人大在其官网上披露了10月1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上,财政部部长刘昆对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工作决定(草案)做的说明,以及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对决定(草案)的审议结果报告。

刘昆在说明中表示:

试点地区的房地产税征税对象为居住用和非居住用等各类房地产,土地使用权人、房屋所有权人为房地产税的纳税人。

考虑到多方面因素,对依法拥有的农村宅基地及其上住宅不纳入试点征税范围。试点对非居住用房地产继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执行,征税范围、计税依据、税率、税收优惠和征收管理等维持现行制度不变,确保试点期间税负平移,这有利于减少对于企业经营的影响。

在试点程序方面

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工作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后,国务院将制定房地产税试点办法,明确具体试点政策。试点地区人民政府制定具体实施细则,细化改革试点落地措施。试点期限为五年。房地产税征管涉及大量自然人,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试点地区人民政府将构建科学可行的征管模式和程序。

在试点地区选择上

国务院按照积极稳妥的原则,统筹考虑深化试点与统一立法、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等情况确定试点地区,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

在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对决定(草案)的审议结果报告中,宪法和法律委员会表示:依据部分全国人大常委委员提出的意见,删除了决定(草案)中有关房地产税计税依据、适用税率、减除标准等方面的条款,而是在改革试点过程中逐步研究探索、及时调整完善。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建议:五年的房地产税改革试点期限自国务院印发试点办法之日起计算。

宪法和法律委员会表示:在审议中,有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推出房地产税的时机,授权决定关于试点范围等具体内容的规定如何与立法法相关规定进行衔接,如何处理好房地产存量和增量的关系,如何针对实践中居住用房地产的复杂情况进行分类处理、稳妥推进等问题提出了意见。同时,还对试点征收房地产税的一些具体制度安排提出了建议。

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建议: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试点地区人民政府在制定试点办法和具体执行过程中,认真研究吸收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积极稳妥推进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工作,充分考虑实践中各种复杂情况和可能出现的社会影响,充分考虑各类人员的基本住房需求和税收负担能力,认真研究论证,积极做好宣传引导;建议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及时总结试点经验,完善试点办法,适时推进房地产税立法。

房地产税试点要来了

对买房有何影响?

房地产税可说是调控房地产市场的方式,亦或是取代土地财政的保障,但普通老百姓对于房地产税最关心的更多是会不会带来房价的下降。

房地产税最早进入公众视野缘于打击炒房。从市场法则考虑,以税收作为杠杆对持有环节进行调控是抑制投机的最佳办法。但房地产税与房价的下跌之间,并不能简单地划上等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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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售楼处。张煜欢 摄

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副会长、国民经济研究所所长樊纲认为,“征收房地产税能够避免对房价市场变量进行行政控制,同时也是一个好的市场调节长效机制。”

粤开证券研究院副院长、首席宏观分析师罗志恒也表示:“征收房地产税可以降低房价上涨预期,有利于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业内人士认为,从中长期来看,房价受到多重因素影响,房地产税只是其中一个变量。但短期来看,房产地税试点则是向社会传递强烈的调控信号,会扭转市场对于“房价永远涨”的预期,有稳定房价的作用。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表示,当前房地产各参与者需要注意,“炒房致富”想法不可行、不可靠、不可有。后续居民家庭的可支配收入也应该更多投入实体经济,执迷于炒房的行为将面临很大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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