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届市委第十六轮涉粮问题专项巡察情况反馈完毕

截至12月24日,五届市委第十六轮涉粮问题专项巡察情况已全部反馈完毕。

根据全省涉粮问题专项巡视巡察工作部署和市委统一安排,10月8日至10月30日,市委8个专项巡察组对各县(市、区)及市发改委(市粮食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政府国资委、市市场监管局、市粮油储备有限公司等有关职能部门和单位党组织开展了涉粮问题专项巡察,共发现面上问题171个,问题线索17件。

本轮巡察坚守政治巡察定位,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粮食安全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聚焦地方党委和政府属地管理主体责任、业务主管监管部门监管责任和粮食企业执行责任落实情况,深入查找粮食收购、储存、销售等环节存在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11月26日市委常委会会议听取了此轮巡察情况汇报。

本轮巡察发现,部分县(市、区)属地管理主体责任扛得不牢,职能部门监管缺失,国有粮企改革不彻底等问题不同程度存在;相关市直部门存在粮食质量监管有漏洞,化解涉粮风险有差距等问题;一些粮食企业出入库制度执行不严格、购销存储管理薄弱等问题依然存在。

据悉,此轮涉粮问题专项巡察反馈主要采取书面反馈形式进行。为了进一步压实被巡地区和单位主体责任,经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市委巡察办相关负责同志、市委各专项巡察组有关同志、被巡察地区(单位)分管负责同志在巡察机构分批次参加了巡察反馈会议。会上,市委各巡察组通报了巡察情况,市委巡察办负责同志传达了市委常委会会议相关精神,强调要对巡察整改知责、履责、尽责,对反馈问题认真研究、狠抓落实,确保整改不留死角;要深入开展自查自纠,组织全面清理,整治涉粮领域顽瘴痼疾,以整改的实际成效不断夯实粮食安全基础。

会上,相关地区和单位负责同志就做好巡察整改工作作了表态发言,均表示对巡察反馈的问题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将深入剖析原因,明确责任分工,限时整改落实;同时,做好举一反三、建立长效机制,通过整改切实解决一批涉粮领域突出问题。

本轮巡察期间发现的问题线索和相关信访件,已按规定移交市纪委监委等相关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