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法新社报道,本月26日,阿富汗塔利班对出租车司机发放了一本指导手册。手册中有一项要求称,若女乘客没有男性亲属陪伴出行,出租车司机应拒绝搭载女乘客到距离超过72公里的地方。手册还要求司机提醒女乘客戴好头巾,并避免在车中播放音乐。
近期,阿富汗政府发布多项与女性权益相关的政策,国际社会对这些政策评价褒贬不一。12月3日,阿塔最高领导人阿洪扎达颁布一项保护妇女权益特别法令,规定成年女性有婚姻自由,不得将女性视为私人财物;寡妇有权决定是否再婚,寡妇应按照份额继承丈夫、子女、父亲等家人的财产等。阿洪扎达要求阿富汗各级地方政府与中央政府相关部门以及最高法院通力合作,确保该法令顺利实施。
但与此同时,阿富汗政府也发布指导意见称,不允许女性出演电视剧,女记者和主持人必须戴头巾出镜;阿富汗高等教育部长表示,在大学准备好男女分校的教学条件之前,女性暂时不能返回学校。此外,多数此前在政府部门工作的女性雇员仍未回到工作岗位。
法新社和德新社称,塔利班出台的新规“严厉打击”阿富汗女性乘坐出租车,旨在“限制妇女权利”。英国广播公司称,一名人权观察组织代表表示,限制女性独自长途旅行可能导致女性无法在遭遇家庭暴力等问题时逃离家庭。
一名长期在阿富汗一线工作的国际组织工作人员接受《环球时报》记者采访时则表示,政府向出租车司机发布这一手册旨在维护社会稳定,一些西方媒体对该手册的报道是断章取义的。在阿富汗当前环境下,女性独自长途旅行确实有极大安全风险。
26日,阿富汗外交部方面表示,阿富汗女性有接受教育和工作的权利,但阿富汗文化与西方有很大差异,促进阿富汗民众与世界达成共识需要较长时间。上海外国语大学国际关系学院副研究员汪段泳接受《环球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真正解决阿富汗女性权益问题的基础,是实现战后经济重建后,推动该国工业化、现代化进程,促进女性提升经济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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