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优化营商环境“清、减、降、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着力解决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关切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重点围绕规范性文件清理、政务服务减审批、降低涉企收费、打通数据堵点等工作开展集中攻坚,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人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全国两会和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大会精神,以党史学习教育为契机,以思想破冰为引领,以“小切口”推动“大变化”。坚持问题导向、目标 导向、结果导向,以市场评价为第一评价、 企 业感受为第一感受、 群众满意为第-目标。 对 标对表国际国内-流水平, 深人开展“清文件、减审批、降收费、通堵点”专项行动(以下简称“清、减、降、通”专项行动),不断提升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办事便利度、满意度和获得感,持续打造一流政务环境、市场环境、法治环境、开放环境。

二、主要任务

(一)“清文件,优化制度供给”专项行动

针对规范性文件可能存在的限制公平竞争、干预市场主体自主经营等问题,对2021年以前制定的与优化营商环境不-致的规范性文件100%清理,新制定的规范性文件100%审查。

1、部署清理专项行动,收集梳理清理意见。(牵头单位:市司法局: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功能区管委 会;完成时限: 2021 年4月23日前)

2.对收集梳理的清理意见开展审查,形成清理结果。(牵头单位: 市司法局;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功 能区管委会;完成时限: 2021 年4月底前)

3.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等渠道及时对外公布;各地各部门清理结果经集体讨论后,及时对外公布。(牵头单位:市司法局;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功能区管委会;完成时限: 2021年6月底前)

4.严格规范性文件审查管理,部门拟报请市政府制发的规范性文件涉及市场准人、招标投标等内容的,起草单位应当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市司法行政部门在合法性审核时,应当同步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因涉及重大政策确有必要的,应当征求市市场监管部门的意见。(牵头单位: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功能区管委会;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二)“减审批,推进流程再造”专项行动

针对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反映突出的办事慢、环节多、材料多等问题,实施流程再造和系统重构,推进政务服务减事项、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跑动,提高政务服务质效。

5.全面推进减审批时限。市县两级依申请和公共服务事项办理时限不高于国内先进城市和省内先进地市,在国家规定时限基础上压缩50%以上。(牵头单位:市政务数据局: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功能区管委会;完成时限:2021年5月底

6. 大力推进减审批流程。以“高效办成件事”为抓手,持续推进减事项、减环节、优流程。巩固完善已落地的9项“一事联办"事项,进一步统一标准、优化流程,确保落地见效。(牵头单位:市政务数据局;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健委、市文旅局、市市场监管局等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功能区管委会;完 成时限: 2021年12月底前) 2021 年完成省新增10项“一事联办”事项。在此基础上,市直各部门、各县(市、区)、荆州开发区围绕高频事项,对标省级公布的100项清单,分别完成新增1项“-事联办”事项任务,实施成熟后向省级主管部门推荐。(牵头单位:市政务数据局;责任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荆州开发区管委会;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前)

7.深入推进减审批材料。加大电子证照等重点数据汇集与应用,市县两级依申请和公共服务事项通过调用电子证照和数据共享,审批材料总体减少30%以上。(牵头单位:市政务数据局;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功能区管委会;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前)全面推行告知承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强化信用监管。(牵头单位: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功 能区管委会;完成时限: 2021 年12月底前)

8.持续推进减跑动次数。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在全市范围同标准受理、无差别办理,实现“全市通办”。继续深化“一网通办”,强化“最多跑一次”的承诺管理,强化场地、人员、资金、技术、设备等支撑保障,打通政务 服务“最后一公里”。(牵头单位: 市政务数据局、市委编办、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功能区管委 会;完成时限: 2021 年12月底前)推动更多 政务服务事项人驻自助終端,打造“24 小时不打烊”政务自助服务体系,提升线上“一网通办”和线下“一窗通办”效能。大力推进 “跨省通办”。 (牵头单位:市政务数据局;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各功能区管委会;完成时限: 2021 年12月底前)

(三)“降收费,增强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获得感”专项行动

针对不合理收费尚未彻底取消、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办事成本仍然较高等突出问题,大力整顿涉企收费,推动企业降本增效,切实增强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获得感。

9.按照全省统一 部署,动态调整涉企保证金、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定价的涉企经营性服务收费,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和部门网 站上及时向社会公布。进一步减少 涉企收费项目,降低收费标准,取消不合理收费。(牵头单位: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委;责任 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完成时限: 2021年6月底前)

10.开展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专项清理整治行动,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行为。(牵头单位:市民政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工商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功能区管委 会;完成时限: 2021年10月底前)

11.规范管理涉企行政审批中介机构,推进中介服务市场化、收费标准合理化。加大中介市场培育力度,促进公平竞争。在行政审批过程中委托开展的技术性服务等活动,应通过竞争方式选择服务机构,服务费用纳人部门预算。(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功能区管委会;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12. 对金融领城不合理收费进行整治。(牵头单位:荆州银保监分局:责任单位:市 地方金融局:完成时限: 2021年10月底前) 

13. 落实年用电址300万千瓦时以上的企业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政策,推动煤炭、钢铁、有色、建材四大行业,高新技术企业、战略新兴产业类企业直接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 进一步清理转供电不合理加价行为,降低- -般工商业用电成本。(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经信局、荆州供电公司;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功能区 管委会;完成时限: 2021 年9月底前)

14.落实全面推广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政策,坚决整治违规设置妨碍货车通行的道路限高限宽设施和检查卡点。(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功能区管委会;完成时 限: 2021 年9月底前)

15.开展企业负担专项调研,持续跟踪减税降费等政策落实情况,及时协调解决突出问题。畅通举报投诉渠道,设立举报投诉电话、邮箱、地址。对举报投诉及时调查核实情况, 坚决制止各类违规行为。(牵头单位: 市经信局: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功能区管委会: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16.落实中小企业宽带和专线2021年平均再降费10%的要求。(牵头单位:市经信局;责任单位:中国电信荆州市分公司、中国移动荆州市分公司、中国联通荆州市分公司: 完成时限: 2021年12月底前)

17.落实取消港口建设费,持续免除查验没有问题外贸企业吊装、移位和仓储费用,将民航发展基金航空公司征收标准降低20%的政策。(牵头单位: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市商 务局、荆州海事局;完成时限: 2021年12月底前)

18. 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承租国有房屋的,根据租赁单位的实际情况和承租户受疫情影响受损的程度,鼓励租赁单位适当减免租金。(牵头单位:市政府国资委,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功能区管委会;完 成时限: 2021 年12月底前)

(四)“通堵点,实现数据互联共享”专项行动

加快数字荆州建设,健全以应用为导向的数据按需共享机制,实现数据互联互通,打通数据堵点。

19. 充分发挥市数据共享平台作用,推进市县政务数据汇聚、更新动态管理,充实政务数据资源,为政务服务数据互联共享提供有效支撑。(牵头单位:市政务数据局;责任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功能区管委会;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20.加快推动市大数据能力平台项目建设,实现数据收集、整理、清洗、加工、应用全链条管控,为数据应用提供精准服务。(牵头单位:市政务数据局;责任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功能区管委 会:完成时限: 2021 年12月底前)

21. 以市住房公积金、市不动产系统对接为切人口,实现市县两级自建系统与市“一次 办好”平台互联互通。(牵头单位: 市政务数据局:责任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功能区管委会;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22.市直各部门要加大对国家和省直垂管系统的协调力度,争取国家、省系统对我市产生的政务数据进行回放,充分运用国家、省已经产生的电子证照归集成果,大力推广电子证照在政务服务过程中的应用,电子证照、电子 印章应用率达到100%。(牵头单位: 市政务数据局;责任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功能区管委会;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前)

三、保障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开展“清、减、降、通”专项行动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的重要举措。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始终坚持以服务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为基点考虑问题、谋划工作,切实为优化营商环境谋良策、亮硬招、求实效,把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所需、所盼、所急的事情解决好。

(二)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荆州市优化营商环境“清、减、降、通”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名单附后),下设办公室和“清文件”“减审批”“降收费”“通堵点”四个工作专班。各专班要按照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时 间节点,加强会商研究,全力以赴推进“ 清、减、降、通”专项行动。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实际,迅速行动,成立工作机构,制定具体方案,列出任务书、时间表、路线图,明确目标,全力推进,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三)形成长效机制。各地各部门要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加强对“清、减、降、通”专项行动中出现的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乱作为等问题的监督检查。要加大督办整改力度,形成“发现问题一整改落实一督办问效”工作闭环。要加大宣传力度,把“清、减、降、通”专项行动中形成的好经验固化下来,坚持下去,推动专项行动走深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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