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近日,受外来输入及本地污染叠加影响,自1月2日起,荆州市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恶化,截至1月3日10时,AQI已达207,为重度污染。根据《湖北省重污染天气预警快报》以及市级有关部门会商预测,1月3日至4日,荆州市将持续中度至重度污染天气,1月4日下午气象条件转好,全市环境空气质量将趋于好转。为切实减少重污染天气对环境和公众健康的影响,经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同意,于1月3日11时起,启动重污染天气临时管控措施,具体要求如下:
一、请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高度重视,积极应对,加强对辖区内建筑工地、拆迁工地、砂石堆场等易产生扬尘的场所以及餐饮服务单位油烟排放的监督管理,督促各单位切实落实污染防治措施,切实削减本地污染源。
二、市生态环境部门要密切关注空气质量和气象条件变化,加强分析研判和预警预报。组织开展涉气工业企业执法检查,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严厉查处超标排污等违法行为。
三、市城管部门要加大对城市道路的保洁力度,增加洒水、喷雾作业频次,加快沙尘沉降速度。加强渣土运输车辆巡查力度,确保全覆盖。
四、市住建部门要加强对建筑工地、混凝土搅拌站、市政工地等巡查监管力度,对扬尘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工地责令立即停工整改。
五、市公安部门要加强道路交通指挥,减少机动车辆污染排放。
六、市气象部门要密切关注污染气象条件变化,适时开展人工增雨作业。
健康防护指引
(1)儿童、老年人和患有呼吸系统、心脑血管病及其他慢性疾病的易感人群尽量留在室内。
(2)一般人群减少或避免户外活动,如不可避免建议采取佩戴口罩、缩短户外工作时间等必要的防护措施。
(3)中小学、幼儿园减少室外课程及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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