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营商环境 | 化解争议倾全力 优化营商见真章

近日,荆州中院行政庭充分发挥行政审判职能,成功调解了一起涉企行政补偿案件,实质性化解了行政争议,优化了法治化营商环境。在签收调解书时,涉案企业专程为荆州中院行政庭赠送了“化解争议倾全力 优化营商见真章”的感谢锦旗。

2021年3月,荆州市某农资有限公司以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不履行补偿协议,致使其无力复工复产,陷入经营困境为由诉至该区人民法院,请求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履行协议,并依法承担因延期付款给其造成的损失。一审宣判后,荆州市某农资有限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向荆州中院提起上诉。2021年12月1日,该案二审立案。

访企业,促调解

该案合议庭成员通过阅读卷宗,敏锐地意识到被诉行政行为可能会影响到营商环境,便决定迅速展开行动,在庭前实地走访企业,与企业负责人深入交谈,了解企业的真实想法。同时,合议庭也向某区政府办公室相关负责人了解情况,获知某区人民政府系因财政紧缺而未履行补偿协议,并非有意违约。为尽快解决企业实际困难,合议庭坚持以实质化解行政争议为目标,根据案件特点,向双方当事人耐心释法明理,搭建行政调解平台,提出切实可行的调解建议,引导双方当事人通过更快捷和谐的方式解决问题、化解纠纷。

握手言和,政企双赢

2021年12月22日,通过多次协商调解,争议双方终于在荆州中院第十一审判庭达成行政调解协议,在合议庭成员的见证下,双方在调解协议上签字盖章,握手言和。涉案行政机关和企业均表示,非常感谢法院积极主动发挥司法职能,实质性化解了行政争议。

近年来,荆州中院行政庭始终坚持贯彻“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监督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同时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牢固树立“行政诉讼无小案”和“大协调”观念,在不违反《行政诉讼法》的基本原则和基本制度前提下,探索建立行政诉讼协调、和解机制,强化行政争议的诉源治理和多元化解,促使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充分发挥行政审判职能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为促进地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近期,该庭已深入沙市、石首等地走访多个涉诉企业,实质化解争议,取得了良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