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部门明确:纳入严管!

经常网购的人可能发现,在某平台多次购买之后,发现注册新号更加优惠;某些平台放出的优惠券,仅新用户可领;在购票app上买票,却发现会员价高于非会员价……现实中讲究“老主顾更优惠”的常理,在网络上竟然失效了。

1月4日,据国家网信办官微消息,近日国家网信办等四部门发布《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推荐管理规定》(下称《规定》),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其中规定,应向用户提供便捷的关闭算法推荐服务的选项;不得利用算法推荐服务诱导未成年人沉迷网络;应便利老年人安全使用算法推荐服务;不得根据消费者的偏好、交易习惯等特征,利用算法在交易价格上实施差别待遇。

禁止“大数据杀熟”

近年来,算法应用在给经济、社会发展注入新动能的同时,算法歧视、“大数据杀熟”、诱导沉迷等算法不合理应用导致的问题也深刻影响着正常的传播秩序、市场秩序和社会秩序,给维护意识形态安全、社会公平公正和网民合法权益带来挑战。

《规定》明确了对于算法推荐服务提供者的用户权益保护要求:

一是算法知情权,要求告知用户其提供算法推荐服务的情况,并公示服务的基本原理、目的意图和主要运行机制等。

二是算法选择权,要求向用户提供不针对其个人特征的选项,或者便捷的关闭算法推荐服务的选项。

三是针对向未成年人、老年人、劳动者、消费者等主体提供服务的算法推荐服务提供者作出具体规范。

不得利用算法影响网络舆论

《规定》还对算法推荐服务提供者传播信息做了具体要求。

“应用算法推荐技术”,是指利用生成合成类、个性化推送类、排序精选类、检索过滤类、调度决策类等算法技术向用户提供信息。

《规定》明确了算法推荐服务提供者的信息服务规范,要求算法推荐服务提供者应当坚持主流价值导向,积极传播正能量,不得利用算法推荐服务从事违法活动或者传播违法信息,应当采取措施防范和抵制传播不良信息;规范开展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不得生成合成虚假新闻信息或者传播非国家规定范围内的单位发布的新闻信息;不得利用算法实施影响网络舆论、规避监督管理以及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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