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新晃“操场埋尸案”曾引发广泛关注。1月3日,记者从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方面获悉,怀化市人民检察院过去五年在全力推动扫黑除恶斗争工作中,深挖彻查尘封16年之久的“操场埋尸案”,立案侦查失职渎职的5名司法工作人员,依法起诉的24名涉案人员,均被判处有期徒刑及以上刑罚。
2001年,新晃县下岗职工杜少平采取不正当手段,违规承建了新晃一中操场土建工程,并聘请罗光忠等人管理。在施工过程中,杜少平对代表校方监督工程质量和安全的邓世平产生不满,怀恨在心,于2003年1月22日伙同罗光忠将邓世平杀害,将尸体掩埋于新晃一中操场一土坑内。案发后,时任新晃一中校长黄炳松(杜少平舅舅)为掩盖杜少平的杀人犯罪事实,多方请托、拉拢腐蚀相关公职人员,时任新晃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杨军(杜少平同学)等人接受请托,干扰、误导、阻挠案件调查,导致该案长期未能侦破。杜少平、罗光忠到案后,对杀害邓世平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2人均被依法逮捕,并以涉嫌故意杀人罪被提起公诉。湖南省、怀化市、新晃县纪检监察机关会同检察机关、公安机关,深挖彻查新晃“操场埋尸案”背后的“保护伞”“关系网”,对19名失职渎职公职人员作出严肃处理。2019年12月30日,湖南省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对新晃“操场埋尸案”相关公职人员渎职犯罪案进行一审宣判。对被告人杨军、黄炳松以徇私枉法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对被告人邓水生以徇私枉法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对被告人刘洪波、陈守钿、曹日铨、陈领、杨荣安以徇私枉法罪分别判处十三年至十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对被告人杨学文、蒋爱国以玩忽职守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九年、七年。一审宣判后,黄炳松、杨学文等9名被告人不服,提出上诉。2020年4月3日,湖南省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采用远程视频宣判方式对新晃“操场埋尸案”相关公职人员渎职犯罪案进行二审宣判,依法裁定驳回黄炳松、杨学文等9名上诉人的上诉,全案维持原判。此外,2020年1月20日,遵照最高人民法院下达的执行死刑命令,湖南省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操场埋尸案”故意杀人罪犯杜少平依法执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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