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乐“买买买”
犯愁“收收收”
快递送货上门咋这么难?
“快递不能上门”
引发的纠纷事件越来越多
对于这样的现象
网友们颇有微词
虽然这样的行为引发不满
但有些快递小哥为了省时省力
始终我行我素、“屡教不改”
让人颇为无奈
针对快递行业中的一些现象
国家要出手了!
1月7日,国家邮政局发布
《快递市场管理办法(修订草案)》
(征求意见稿)
公开向单位、个人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提到
在快递服务方面,征求意见稿还提到,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投递快件,应当告知收件人有权当面验收快件,由收件人查看快件外观。快递包装出现明显破损的,收件人可以当面查看内件物品的外观或者拒收快件。
征求意见稿对快递隐私保护也提出了要求。其中提到,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的规定,建立快递运单(含电子运单)制作、使用、保管、销毁等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采取加密、去标识化等安全技术措施保护快递运单信息安全,不得完整显示自然人身份信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使用、倒卖快递运单。
如果违反将受到什么样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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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
在分拣作业时,抛扔快件、踩踏快件或者以其他方式造成快件损毁的;
2
未经用户同意以代为确认收到快件或者擅自使用智能快件箱、快递服务站等方式投递快件的;
3
未按照与用户约定的收件地址投递快件的;
3
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规定,损害用户合法权益的行为。
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予以通报批评,并可处三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责任人员,由邮政管理部门予以警告,并可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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