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荆州中心城区停车 3月1日起施行!

云上荆州报道:为了进一步解决停车难、停车乱的问题,荆州市人大常委会日前公布了《荆州市中心城区机动车停车条例》,这一条例将于今年3月1日正式施行。

《荆州市中心城区机动车停车条例》共有六章四十一条,对停车设施规划、停车设施供给,停车管理和服务、法律责任等作出了明确规定。在停车设施供给方面,明确提出 停车设施实行分类定位、差别供给。新增停车泊位以配套建设为主、独立建设为辅、临时设置为补充;盘活既有停车资源,提高利用效率。合理布局停车设施,新建、改建、扩建公共建筑物的,应当按照配建停车设施标准和设计规范建设公共停车场。

荆州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政策法规科科长吴静:待建工地、空闲厂区、边角空地等闲置场所,城市道路规划红线外与建筑物外缘之间的非业主所有的开放式场地,可以设置临时停车场。

同时,可根据道路通行状况、公众意见等,科学设置道路停车泊位,确定道路停车泊位允许停放的时段,提高停车位供给。《条例》还规定,利用地下空间建设停车设施的,应当依法办理规划、土地、消防等手续,不得影响原有建筑的使用功能和安全。

荆州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政策法规科科长吴静:利用人民防空工程设置停车设施的,按照谁使用、谁维护的原则,落实维护管理责任,不得影响其战时防空效能和应急避险功能。

《条例》对违反相关规定的情况作出了明确处罚规定,包括:建设单位以只售不租为由拒绝出租或者拒绝按月、按年等租期形式出租的,未在显著位置明示收费标准、车位数量和监督电话等事项的,擅自改变停车设施用途等。

荆州市城管执法委员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鲍峰:根据这个法律法规,我们规范停车行为,规范、提高停车的周转率。我们城发集团已经开发了智慧停车的APP,与智慧城管对接,方便我们车主随时找到车位,便民利民。

(记者:唐华 陈理君 编辑:佘国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