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心城区2021年度优秀单位、2021年11、12月份城市综合管理考核奖惩情况的通报

根据《荆州市中心城区城市综合管理考核暂行办法》(荆城管委〔2019〕3号文,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的规定,今天(1月25日),2021年荆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对市中心城区的城市综合管理工作进行了考评,并对每月的考核情况及时召开了讲评会,制发了考核情况通报,且对1月—10月考核情况进行了奖惩兑现。现根据各月度考核结果,并结合考核奖惩的有关规定,确定2021年度优秀单位、2021年11月—12月份城市综合管理奖励情况如下:

一、2021年度优秀单位奖励情况

二、11、12月份城市综合管理奖励情况:

三、11、12月份城市综合管理处罚情况:

(记者:王章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