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沙市区一男子违法燃放烟花被处罚

春节期间,荆州市沙市区公安分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工作部署,强化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加大对违法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的打击力度。1月30日晚,沙市区公安分局解放路派出所联合巡警大队白云桥警务站查处违法燃放烟花行为一起,抓获违法燃放烟花男子一名。

1月30日晚21时许,沙市区公安分局解放路派出所联勤巡警大队巡逻至江堤边时,发现白云路与廖子河路交叉路口有人违法燃放烟花。民警胡灿当即取证,将违法行为人付某(男,38岁)传唤至解放路派出所。

经询问,付某对自己违反规定在禁燃区燃放烟花的行为供认不讳。目前,公安机关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已依法对付某作出行政处罚。付某对自己违法燃放烟花的行为后悔不已。

虎年将至,烟花爆竹燃放很美,但燃放烟花爆竹容易引发火灾,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同时带来空气和噪声等环境污染问题。文明之城,需要你的参与。公安机关提醒广大市民,一定要遵纪守法,引以为戒,不要心存侥幸,切勿以身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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