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日,从湖北省民政厅获悉,湖北省18个村入选全国村级议事协商创新实验试点单位:武汉市新洲区邾城街道巴徐村、大冶市茗山乡彭晚村、竹溪县中峰镇樟朳沟村、宜昌市夷陵区下堡坪乡九山村、秭归县茅坪镇陈家坝村、襄阳市襄州区龙王镇闫营村、鄂州市华容区段店镇百席村、荆门市东宝区牌楼镇江湾村、孝昌县周巷镇龙泉村、江陵县白马寺镇曲垸村、洪湖市曹市镇梅桥村、浠水县兰溪镇冷水井村、崇阳县铜钟乡坳上村、随县草店镇金锣山村、恩施市舞阳坝街道核桃坝村、仙桃市剅河镇谢场村、潜江市王场镇林圣村、天门市九真镇子文村。
据悉,这些单位是根据2020年民政部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开展村级议事协商创新实验的通知》要求,在各地申报和省级遴选推荐基础上,经专家评审和研究审核后确定的。
湖北省民政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民政部要求,各相关地方民政部门要指导试点单位按照实验方案中明确的实验主题、任务和进度开展创新实验,聚焦乡村振兴重点任务和村民群众切身利益,完善制度程序、拓展参与实践、提升协商质效,积极探索新时代推进村级议事协商有效路径。
同时,各地民政部门还要统筹运用村级综合服务设施和综合信息平台等载体,广泛开展村级议事协商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引导农村干部群众积极参与。要推动把村级议事协商作为村干部任职培训、基层民政干部培训和新时代基层干部主题培训行动计划重要内容,协调开展镇村两级干部专题培训,提高组织创新实验的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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