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上荆州报道:天网恢恢,疏而不漏,2月2日,正值大年初二,荆州市公安局交管局一大队事故中队就快速破获了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为伤者讨回了公道。
视频中可以看到,当天早晨6点多,一男子骑共享电动车在荆州区关羽祠门前路段行驶,将一名骑自行车的老人撞倒,肇事者下车与老人简单交流后随即骑车逃离事故现场。
据悉,受害者男子今年69岁,事故造成其右腿胫骨骨折,急需手术。为了尽快给受害者家属一个交代,本已准备赶回监利老家与家人团聚的办案民警魏来和指导员张远征马上投入到案件的调查工作中。魏来介绍:“当时下着雪,监控比较模糊,我们只能大致确定肇事者着黑色上衣、浅色裤子,骑行一辆绿色共享电动车。”
民警发现这辆共享单车与荆州某品牌的共享单车外形比较相似,于是找到这家共享电动车公司负责人,但是经过数据查询比对发现,当时段骑着这个品牌共享单车且路过该区域的是一名中年人,与肇事者是年轻人的外形不相符 。
“以车找人”的思路行不通,民警立即转换思路。考虑到事故发生在春节的清晨,根据年轻人的生活特性,民警分析肇事者可能是在附近的网吧玩耍,于是立即对事发周边的多家网吧、台球室等场所进行走访调查,功夫不负有心人。一番排查后,办案民警在西林湾街的一家网吧有了新发现。监控视频显示,当天早上6点左右,有一个年轻男子走出网吧大门。在对网吧老板、上网者的询问中得知,该男子余某为网吧的常客,且该男子的穿着与肇事者比较相符。
民警立即与余某取得电话联系,余某表示他清晨离开网吧是步行回家,事实真如他所说吗?民警返回中队后,再次对事发监控进行反复查看,发现这辆共享电动车还可能是另外一个品牌的。 通过查询,发现事发时在事发路段的用车人正是余某。
在证据面前,余某最终承认了肇事逃逸的事实,他表示当时撞倒老人后发现他没有生命危险,于是以回家凑医药费为借口离开了现场。由于害怕一直不敢承认,对于此事他表示非常后悔。目前,受伤的老人已做了手术,余某的家人垫付了部分医疗费,案件还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荆州市公安局交管局一大队事故中队指导员张远征提醒:对于非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根据道交法相关规定处以500元罚款,可并处拘留15日以下;如果造成人员死亡重伤等情况构成犯罪的,处罚将更为严重。而且共享电动车企业购买了保险,如果不逃逸,保险公司也是可以赔付相关费用,但是如果逃逸,保险公司可以拒赔,对于肇事者来说得不偿失。
(记者:彭军 编辑:徐泓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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