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5日消息,近日,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做好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管理相关工作》的通知,其中明确要严格规范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招生宣传,不得以承诺通过任何形式的文化艺术水平测试、考试等作为招生诱导。
通知指出,要加强基础调研,积极开展本地区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基本情况调研摸查,深入了解培训机构数量、分布、性质、规模、硬件条件、师资、教材、培训内容、收费、评价、存在问题等情况,广泛听取基层文化和旅游部门及相关文化艺术企事业单位等对规范管理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促进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健康发展的意见建议。
通知明确,要着力发挥在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和设立审批中的专业支撑和保障作用,配合教育部门加强青少年艺术成长规律研究,对不同文化艺术门类所涉及的培训场所基本硬件条件、培训师资条件、安全保障措施、课程内容设置等方面做好专家论证和专业把关。
通知表示,各级文化和旅游部门要切实提高认识,把落实“双减”职责分工作为一项长期、重要工作抓实抓细。我部将全力配合教育部门落实好部门职责,强化对各地落实情况的工作指导和监督检查,对工作中形成的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予以及时总结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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