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上荆州报道:《荆州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办法》将于今年3月1日起施行, 今天(2月24日)上午,荆州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办法》的相关内容和如何贯彻落实进行解读。
《荆州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办法》共六章三十八条,包括总则、规划与规范、设置与管理、维护与监督、法律责任、附则。《办法》适用范围暂定为市中心城区规划范围,市、区两级城市管理执法部门依照职权划分,负责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的指导及监督管理工作;《办法》严格限定禁设情形,规范公益广告设置,招牌备案便民服务,强化监督管理责任和设定法律责任。其中,《办法》第四章规定了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设置人的安全管理责任、日常维护责任。按照住建部《城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技术标准》要求,户外广告设置人应当定期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机构进行安全检测,安全检测结果不合格的,立即整修或者拆除。
荆州市司法局 副局长朱斌:发现安全隐患或者遇大风、暴雨等恶劣天气时,应当及时采取相关措施。《办法》同时明确了因搬迁、退租、解散等原因需要拆除招牌的拆除责任主体。《办法》重点围绕未经批准设置户外广告或者临时户外广告、违反公益广告设置要求等设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
近年来,荆州市城管部门针对户外广告和门店招牌的设置、审核、备案、规范、治理、整改、取缔等问题开展了37次集中整治行动,集中清除了主干道违规设置的户外广告和门店招牌240块,清除违规站牌500多个,整治规范一店多招、破损广告牌700多处。下一步,市城管执法委将着力解决户外广告规划不统一、布局不合理、大型户外广告有碍观瞻并存在安全隐患等系列问题。
荆州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 副主任朱忠德:按照《办法》的相关规定,我们将户外广告集中整治行动纳入年度专项整治行动之一,按照“审慎审批、减少存量、逐步消化”的步骤,力争规范中心城区户外广告管理与设置。
(记者:陈理君, 唐华 编辑:徐泓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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