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
2021年度市直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
残疾人就业年审公告
市直各单位、中央、省驻荆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就业条例》《湖北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鄂财法规【2017】11号)等法规政策规定,现将2022年开展我市各用人单位2021年度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年审工作公告如下:
一、年审对象
荆州市行政区域内市直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其他城乡各类经济组织( 以下简称用人单位)。
二、年审时间
2022年3月2日至2022年4月29日
三、申报方式
1.网上申报:进入湖北政务服务网 “跨省通办”专区,登录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审核管理系统办理。
2、窗口办理:用人单位携带申报材料到荆州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申报年审(荆州市荆沙大道草市街口市残联大楼806室)。
四、申报材料
1、 网上办理:用人单位注册(首次办理用户需要)、登录系统后,按系统提示填报和上传相关材料。
2、窗口办理:
(1)《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申报表》;
(2)残疾人职工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原件、复印件;
(3)用人单位与残疾人职工签订的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原件、复印件;
(4)用人单位为残疾人职工交纳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险的原件、复印件;
(5)用人单位上年度通过银行发放给残疾人职工的工资单原件、复印件。
五、其他注意事项
用人单位在年审时不得迟报、虚报、瞒报、拒报有关统计资料。
逾期不参加年审的用人单位,国家税务总局荆州市税务局将按未安排残疾人就业全额计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单位,必须依法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逾期不缴或者未足额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除限期补缴外,对逾期不缴的部分按日加收5‰的滞纳金。
联系人:芦山 吴蓉
联系电话:0716-8408027
附件: 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审核服务指南
荆州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
2022年3月1日
请输入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