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荆州市司法局志愿者服务队荣获全市最佳志愿服务组织,荆州市司法局志愿者服务队法律援助“春”字号行动荣获最佳志愿服务项目。
荆州市司法局高度重视志愿服务工作, 发挥文明单位表率作用,结合司法行政工作职能,整合行业资源,践行雷锋精神,成立了市司法局志愿者服务队,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志愿服务活动。此外,市司法局还充分利用自身职能优势,组织局志愿者服务队队员和律师志愿者深入社区、乡村开展法律知识宣传。通过法治讲座、以案释法、咨询解答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法律知识,在寓教于乐中宣传了法律知识,提升了人民群众法律意识、法治观念,推进法治荆州建设。
荆州市法律援助“春”字号行动项目于2007年开始,近日,第16个法律援助“春”字号行动圆满收官。16年来,法律援助“春”字号行动共为农民工及困难群众办理法律援助案件5989件,办理法律援助事项85933余件,挽回经济损失1个多亿元,切实有力维护了农民工和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受到省厅、市级领导充分肯定和广大群众的普遍欢迎。2012年,荆州市法律援助“春”字号行动被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团市委联合表彰为全市十大“优秀志愿服务品牌”之一。荆州市法律援助服务窗口也先后被评为“全国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示范窗口”“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全省敬老模范单位”“全省敬老文明号”“湖北省三八红旗单位”、“全市十星级文明窗口”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