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员建议:学生抑郁症筛查应加强隐私保护

全国政协委员、南通大学校长施卫东拟在全国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上提交提案,建议抑郁症筛查纳入学生体检后应注意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去年11月,教育部对政协关于进一步落实青少年抑郁症防治措施的提案进行答复,明确将抑郁症筛查纳入学生健康体检内容。施卫东认为,操作中要注意保证筛查结果准确性、保护学生隐私。

“目前诊断精神疾病还缺乏准确的工具和程序,主要通过考察患者行为、功能作出。教育部关于学生抑郁症筛查的方案提出医疗卫生机构使用PHQ-9量表,但精神专科医生诊断抑郁症时只是把量表作为参考,尤其是青少年情绪状态不稳定,不同时间做同一个量表答案各异。”施卫东说,在人的精神领域,病与非病、正常与不正常没有明确界限,差别只在程度不同,单靠体检筛查很难准确划定,更难随时掌握从“病”到“非病”的演变,“部分学生如果被贴上‘抑郁症’的标签,容易受到排斥、孤立,给精神健康、学习生活带来不利影响。”未成年人的隐私保护同样值得关注。施卫东提出,精神疾病长期被污名化,患者、家属病耻感严重。筛查纳入体检后,如果对被确诊或疑似学生的隐私保护得不好,会加重其心理负担,甚至增加自杀、自残的可能。教育部有关方案提到“对测评结果异常的学生给予重点关注”,但具体措施不明确,落实时存在走偏的可能,“如果给测评异常的学生贴上无形的标签,在集体活动、考试资格、成绩统计等方面另眼相看,甚至担心会出事而劝退、变相劝退,将带来二次伤害。”

施卫东建议,教育部、卫健委等应制定适合不同年龄段青少年身心健康的筛查量表,结合学校表现、家庭日常、设备诊断等判别学生心理健康状况,采用多次筛查,不搞“一检定性”,提高准确性。改进对未成年人心理疾病的诊断用语,淡化抑郁症“疾病”的概念。筛查体检应加强对未成年人的隐私保护,可考虑以学年为单位,学生及家长可自主选择时间、医院,医院对结果异常者“点对点”告知,严格限定学校获知筛查结果的知晓范围。教育部门还应出台筛查体检明细规程,制定学生心理健康隐私保护办法和隐私泄露追责机制,并明确对测评异常的学生给予的“重点关注”具体办法,杜绝变相歧视、区别对待等不当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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