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位住鄂全国政协委员联名建言:支持把洪湖打造成为湖泊生态修复样板

3月初,住鄂全国政协委员、长江水利委员会总工程师仲志余作为第一提案人,徐旭东、龚胜生等委员共同联名,向全国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提交联名提案《关于支持以洪湖为主的四湖流域生态修复促进长江大保护的建议》。

委员们认为,洪湖是中国第七大淡水湖,以洪湖为主的四湖流域也是全国著名的“鱼米之乡”。长期以来,湖北省投入大量资金深入开展洪湖流域 “五水共治”碧水行动,湿地自然生态和生物多样性持续恢复。

委员们认为,虽然生态环境保护力度空前,但与国家考核要求及维护生态功能需要有一定差距。贯彻落实中央长江大保护战略,直面当前保护和发展面临的问题,把洪湖打造成为长江流域湖泊生态修复的样板意义重大,刻不容缓。为此提出建议——

建立“中部平原河网地区浅水型湖泊水生态保护修复先行试验区”。建议以洪湖等湖泊为重点,先行先试, 统筹多要素开展系统性、科学性、综合性治理,纳入“十四五”期间第二批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项目库,从国家层面给予政策、资金和项目支持;加大中央财政湿地保护补助资金的倾斜,推动洪湖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修复与环境提升。支持建立洪湖湿地绿色生态补偿长效机制,加快恢复流域水生态系统功能。

建设“四湖流域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示范区”。将四湖流域沿线县市纳入农业面源污染防治试点示范范围,形成湖北经验。融合乡村振兴战略,加大对生态农业发展、农业环保基础设施等项目支持和投入,支持典型的粮棉主产区开展“以奖促治”。通过加大对有机肥施用、清水养殖、循环性生态养殖、生态沟渠建设等补贴力度,推动建设区域性示范项目。对发展绿色产业的企业、农户与个人给予一定时期内的免税或者低税收政策;研究制定面源污染防治生态补偿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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