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上荆州报道:记者从昨天(3月10日)召开的荆州市环委会第一次会议暨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整改推进会上获悉,2021年荆州市环境质量状况如下:
空气环境质量状况
2021年,市中心城区PM10年平均浓度为64微克/立方米,与2020年持平;PM2.5年平均浓度为35微克/立方米,同比2020年下降5.4%;优良天数比例为88.2%,同比2020年上升0.8个百分点。空气环境质量首次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完成省下达的年度激励目标。
县市区PM10年平均浓度(单位:微克/立方米)由低到高为:监利市60、洪湖市61、江陵县62、石首市62、沙市区63、荆州开发区64、松滋市65、荆州区66、公安县72;PM2.5年平均浓度(单位:微克/立方米)由低到高为:洪湖市26、沙市区33、监利市34、公安县35、荆州区35、江陵县36、荆州开发区37、石首市37、松滋市38;优良天数比例由高到低为:荆州区88.8%,沙市区88.3%,洪湖市88.2%,凇滋市87.7%、监利市87.7%(并列),荆州开发区87.6%、石首市87.6%(并列),江陵县87.4%,公安县85.8%。
水环境质量状况
2021年,全市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长江荆江段水质全面达到Ⅱ类;12个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地表水国家考核断面(水域)优良率87.5%(省考核目标91.7%)。
县市区跨界断面水质合格率由高到低为:松滋市、石首市、公安县均为100%、监利市96.7%、荆州区91.7%、江陵县83.3%、洪湖市81.3%、荆州开发区66.7%、沙市区60.4%。
重要水系合格率由高到低为:石首市97%、监利市92.5%、凇滋市91.7%、江陵县91.6%、荆州区89.9%、洪湖市84.1%、公安县82.3%、沙市区67.4%、荆州开发区55.3%。
土壤环境质量状况
2021年,全市土壤污染状况稳中向好,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和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均达100%。荆州市被生态环境部表扬为“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表现突出集体”,是湖北省唯一获表扬的市州。
(记者:陈孝伍 编辑:徐泓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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