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央财政下达资金200亿元,对实际种粮农民发放一次性补贴,并将尽快送到粮农手中。这是党中央、国务院送出的一份政策“大礼包”,彰显了国家对种粮农民的关心。实打实的“真金白银”,真可谓是干货满满。政策大红包给种粮农民带来了获得感,激发了农民种粮的积极性。粮农尝甜头、有赚头,种粮有盼头、有劲头。与此同时,推进补贴政策落实,尚需切实做到“三个到位”。
确定补贴对象,精准发放到位。此次补贴对象为实际种粮农民,具体包括利用自有承包地种粮的农民,以及流转土地种粮的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于开展粮食耕种收全程社会化服务的,可根据服务双方合同的约定,由地方结合实际确定补贴发放对象,原则上应补给农资价格上涨成本的主要承担者。对流转土地种粮的个人和组织,根据签订的流转合同或协议,确定补贴发放对象。各级党委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务必高度重视补贴发放工作,严格按照补贴政策,搞好调查摸底,核准补贴对象,逐一登记造册,精准发放到位;采取“一卡通”方式,及时将补贴资金发放到实际种粮农民手中,让农民得到实惠,确保惠农利民政策落地见效。
精心组织实施, 政策宣传到位。对种粮农民发放一次性补贴,务必精心组织实施,广泛宣传政策,扎实有序推进。亦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微信群、朋友圈、村村响、公告栏、宣传栏、电子屏、贴告示、政府网、融媒体、进村入户”等层面,多渠道、多平台、多形式,全方位加大宣传力度, 将补贴政策、补贴对象、补贴标准、发放途径、发放依据等内容详细公之于众,确保政策家喻户晓,应知尽知,深入人心。
强化督促指导,监管落实到位。对于补贴资金发放,要强化督促指导,实行全过程监管。整个发放流程,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原则,严格审核把关,确保执行补贴政策不出偏差;对补贴农户、补贴面积、补贴标准、补贴金额,都要进行张榜公示,接受广大群众监督;坚决杜绝谎报、虚报补贴等违规违纪行为发生,对弄虚作假、虚报冒领、骗取补贴行为的,一经查实,都要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责任追究。
通讯员:高峰(荆州公安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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