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2022年荆州一号文件发布
针对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
奋力建设江汉平原乡村振兴示范区
文件干货满满
每年筹措资金3亿元
设立荆州市农业产业基金
2022年建设63万亩高标准农田
新建农村25所公办幼儿园
改扩建一批公办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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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全力抓好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
(一)坚决稳定粮油生产。确保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1062万亩以上、总产量保持在91.2亿斤以上。大力开发冬闲田扩种油菜,推进油菜轮作和多功能拓展,油菜面积扩大到330万亩。
(二)保障“菜篮子”产品有效供给。生猪出栏稳定在380万头、水产品产量稳定在122万吨、蔬菜产量稳定在330万吨,促进“菜篮子”产品充足均衡供给。
(三)严格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坚持农田“姓农”、良田种粮,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严控一般耕地转为其它农用地,对耕地转为农业设施建设用地及其它农用地实行年度“占补平衡”。
(四)实施种业振兴行动。“十四五”期间,市级每年通过统筹涉农资金投入或通过农业产业基金股权投资,用于支持种业企业延链、补链、强链。力争“十四五”期间,全市累计审定新品种60个以上,培育年营业收入过2亿元种业龙头企业2家,1—2亿元种业龙头企业4家。
(五)加强现代农业基础支撑和物质装备建设。多渠道增加投入,2022年建设63万亩高标准农田。深入开展院士专家科技服务“515”行动、农业科技“五五”工程,加快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深化科技特派员制度,加强“星创天地”孵化基地和乡村振兴科技创新示范基地建设。落实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加快补齐烘干仓储、冷链保鲜等设施短板。
(六)提升农业防灾减灾能力。强化农业农村、水利、气象灾害监测预警体系建设,修订完善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加强防汛抗旱应急物资储备。将主要粮食作物重大病虫害危害损失率控制在5%以内。
二、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
(七)完善落实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因地制宜建立监测标准年度调整机制,在人均纯收入6000元的基础上科学合理确定2022年度监测标准。
(八)持续巩固“两不愁三保障”成果。持续提升脱贫人口“两不愁”质量水平。对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和饮水安全等方面问题实行动态清零。
(九)推动巩固脱贫成果帮扶支持政策落实落地。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采购消费帮扶农副产品比例不低于50%。采取购买公益性岗位、以工代赈等形式,大力推进稳岗就业,确保脱贫人口就业规模稳定在15万人以上。
三、聚焦农业产业化推动乡村产业发展
(十)培植壮大一批龙头企业。对接省十大农业产业链,以优质稻米、淡水渔业、菜籽油、生猪4条产业链为重点,建立由市领导牵头、相关部门具体负责的农业产业链链长责任制,加大对种业研发源头、产前统一供种、产中标准化种养、产后统一加工和统一品牌销售等关键环节的支持力度,全力推进重点产业链培育发展。依托优势资源,招引1—2家农业头部企业,引进先进经营管理理念,推动本土产业做大做强。全市新增农产品加工规模以上企业30家以上,农产品加工业产值突破1200亿元。从2022年起“十四五”期间,市级每年统筹资金5000万元、县级筹措资金3000万元、基金公司出资1000万元,每年筹措资金3亿元,设立荆州市农业产业基金,采取市场化运作方式,通过股权投资,支持各县(市、区)培育壮大一批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
(十一)加大精品名牌创建力度。市级重点支持“荆州味道”区域公用品牌建设,做优做强“荆州大米” “荆州鱼糕” “洪湖莲藕”等农产品品牌;县级整合资金资源重点扶持1—2个品牌;支持洪湖小碗菜、监利毛市佬、公安牛肉、公安锅盔、江陵铁牛饼等地方特色小吃做大做强。全市新认证或续展“两品一标”农产品20个以上。
(十二)发展壮大县域富民产业。支持做精做优乡村休闲旅游业,开发一批“看乡景” “品乡味” “享乡俗” “忆乡愁”休闲旅游产品,推荐20个市级乡村旅游重点村和20条乡村休闲旅游精品线路。支持荆州区创建全省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
(十三)推进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健全农村商业设施和流通网络,建设改造一批县城综合商贸服务中心和物流配送中心、乡镇商贸中心及农村传统商业网点,发展新型乡村便利店。
(十四)促进农民就地就近就业。深入实施“我兴楚乡·能人返乡”工程,广泛开展就业招聘“春风行动”、工伤保险助力“安全就业行动”、荆楚劳务品牌创建行动和农民工“春潮行动”。
(十五)加快农业农村绿色发展。持续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加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秸秆综合利用和农业废弃物回收利用,大力推进水产养殖尾水治理,支持各地创建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示范县和生态农场。深入推进河湖长制。巩固国家森林城市创建成果,全面推行林长制。突出抓好长江、洪湖、长湖等重点水域禁捕工作,完成长江“天网工程”建设,提升渔政执法智能化监管水平。
四、立足美丽宜居推进乡村建设
(十六)持续整治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按照“扫干净、码整齐、拆通畅、清沟渠、满植绿、保常态”的要求,总结推广荆州区农村人居环境全域整治模式。
(十七)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从今年起,荆州市中心城区全域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县(市)统筹资金,每年启动2条以上美丽乡村片带建设。
(十八)持续开展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全市新改扩建农村公路1000公里。提升农村电力保障能力,推进农村清洁能源建设。推动千兆光纤、5G网络、数字电视等信息基础设施向农村覆盖。突出荆楚文化元素、水乡特色,推广“荆楚派”建筑风格,推进现代宜居农房建设,加强传统村落、特色民俗村寨和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
(十九)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县域统筹。多渠道增加农村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新建25所公办幼儿园,改扩建一批公办幼儿园,认定一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确保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80%以上。
五、坚持党建引领促进乡村治理
(二十)强化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强化县级党委抓乡促村职责,健全乡镇党委统一指挥和统筹协调机制。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充实乡镇工作力量。
(二十一)大力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依托县级融媒体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等平台,开展对象化、分众化宣传教育,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常态化开展专业艺术院团下乡进村、巡回演出、荆楚“红色文艺轻骑兵”等文化惠民活动100场。
(二十二)切实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安宁。持续开展平安乡村建设,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持续打击“村霸”。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构建乡村一站式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机制。
六、切实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
(二十三)压紧压实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责任。健全市县乡抓落实和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的工作责任制,落实市县乡村“四级书记”抓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鼓励各地开展乡村振兴现场观摩、交流学习等务实管用活动,促进比学赶超。
(二十四)建强党的农村工作机构。推进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议事协调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发挥“三农”工作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等作用。组建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建设行动指挥部,设政委和指挥长,分别由市委书记和市委副书记、市长担任,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乡村振兴局,承担指挥部日常工作。
(二十五)强化乡村振兴要素保障。鼓励金融机构创新融资方式,重点推动石首市创建全国性金融服务乡村振兴创新示范区,支持监利市创建国家级农业现代化示范区,推动公安县落实农业政策性金融服务乡村振兴实验示范区政策资源。推动主要粮食作物完全成本和收入保险在产粮大县全覆盖。深入实施“一村多名大学生”计划,新招录500名。大力培养乡村规划、设计、建设、管理专业人才和乡土人才,培育高素质农民2000名以上。
(二十六)深入推进农村改革。总结推广公安县、江陵县盘活农村土地资源、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经验做法。加强宅基地审批管理,规范开展房地一体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探索建立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和宅基地自愿有偿退出机制。
(二十七)开展乡村振兴示范创建。支持各地争创一批乡村振兴示范县、示范乡镇、示范村,抓点带面推动乡村振兴全面展开。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动员各方面力量参与乡村振兴。鼓励基层创新,探索创造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乡村振兴“荆州模式”,扩大示范带动效应。按规定建立乡村振兴表彰激励机制,全面促进江汉平原乡村振兴示范区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