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市区一企业直排废水被严惩,罚款26万元!

一印染企业生产废水直排,致使水渠污染物浓度超标,零星死鱼飘浮。近日,荆州市生态环境局沙市区分局从严查处一起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对违法企业处以26万元罚款。

例行巡查中,市生态环境局沙市区分局执法人员发现,南北排渠内水质异常,有零星死鱼死虾漂浮在水面上。当即,执法人员对水体取样送检,检测结果表明水中污染物浓度超标。

沿流溯源,执法人员查实,排渠内水质污染是由附近一家印染企业排放未经处理达标的生产废水所致,对南北排渠水环境造成了污染。通过调查取证,该企业承认了违法事实。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规定,市生态环境局沙市区分局对该企业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和《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立即停产整改,采取有效措施,消除环境污染安全隐患,并作出罚款26万元的行政处罚。

该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将加强日常巡查,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对偷排偷放、超标排放等各类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从重打击屡查屡犯的工业企业,对涉嫌犯罪的一律移交司法机关处理,让一切环境违法行为无处遁形,保障辖区水生态环境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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