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召开“才聚荆楚 凤鸣荆州”工程 新闻发布会

云上荆州报道:3月24日下午,荆州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对荆州市实施“才聚荆楚 凤鸣荆州”工程,促进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若干措施 进行解读,荆州围绕高校毕业生落户、安居、就业、创业、服务保障等方面,共出台二十条措施

一是在落户方面,推行先落户后就业,为高校毕业生落户提供便利条件,高校毕业生可凭毕业证书在市内合法稳定住所或拟就业创业地城镇落户。

二是在安居方面,发放租房和生活补贴,加大保障性住房供给,加强大中专毕业生留荆来荆就业创业安居保障,确保“引得来、留得住”。

三是在促进就业方面,将增加优质岗位供给,扩大企业吸纳规模,稳定政策性岗位招录(聘),大力引导到基层就业,大规模开展就业见习,鼓励灵活就业,促进技能就业,确保大中专毕业生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

四是在扶持创业方面,发放创业补贴,加大创业担保贷款发放力度,强化创业资金扶持,打造创业孵化示范平台,给予创业场地租金补贴,加强创业教育培训,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大力扶持高校毕业生在荆自主创业。

五是在服务保障方面,将发挥人力资源市场配置作用,优化就业创业服务,加大就业权益保障,加强正面宣传引导,吸引更多高校毕业生留荆来荆就业创业。

具体表现在五个方面的突破

一是全面发放就业创业租房和生活补贴202211日起,对毕业5年内的毕业生首次到我市企业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保1年以上的,或首次在我市注册创业企业、并担任企业法人代表,取得营业执照之日起满一年,并按规定缴纳社保1年以上的,给予就业创业生活和租房补贴。生活补贴标准为全日制大专(含技工院校)及以上每人每年6000元,全日制中专(含技工院校)每人每年3600元;自主租房补贴标准为全日制大专(含技工院校)及以上每人每年6000元,全日制中专(含技工院校)每人每年3600元,补贴期限均不超过3年。

二是发放创业补贴。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在我市初次创办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经营6个月以上且带动就业2人及以上的,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对上述初创组织在登记注册1年内、招用人员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照1000元/人的标准给予补贴,补贴总额不超过2万元。

三是给予市级大学生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奖补。为推动我市建设更多集研发、孵化、投资等于一体的高标准大学生创业创新培育中心、互联网双创平台、孵化器和科技产业园区。我市开展市级大学生创业孵化示范基地评比认定,被认定为市级大学生创业孵化示范基地的,给予20万元40万元的奖补。

四是大学生创业项目扶持。对在校及毕业5年内大学生在我市自主创业或从事个体经营6个月以上的,按规定经过评审,给予2万元20万元扶持资金。

五是给予初次创业大学生场地租金补贴。在校大学生及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在我市初次创业正常经营半年以上,自主租用经营场地的,给予每年不超过5000元的场租水电等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3

(记者:唐华 董浩 编辑:黄伟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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