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为民解难,劳动者向荆州市司法局送锦旗表感谢

2022年3月28日上午,法律援助受援人黄某专程来到荆州市司法局,送上一面写有“尽心尽责,为民解难”的锦旗,对荆州市司法局和法律援助律师为其办理的一起劳动争议赔偿纠纷法律援助案件表示诚挚的感谢。

当事人黄某系某公司职工,就职期间,其所在公司一直未给其购买社保,后黄某离职后,该公司也拒不支付当月的工资。于是,内心憋屈的黄某抱着试一试的想法,来到荆州市司法局一楼的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寻求帮助。工作人员详细了解事情经过之后,经过审查,认为黄某符合法律援助条件,当即决定为其办理法律援助手续,并依法指派湖北蓝宇律师事务所胡磊律师承办此案。胡律师代理黄某向劳动仲裁部门提起仲裁,发现该公司已被注销。本案虽然案情简单,但过程几经波折,受援人黄某曾一度十分受挫,灰心丧气,认为普通劳动者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咋就这么难。

荆州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和援助律师并没有被黄某的情绪所影响,相反,还积极为其阐明其中的法律关系,帮助其树立信心,尽最大可能争取自己的正当权益。经过一系列努力,援助律师以该公司法定代表人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诉讼,一审判决后,黄某对判决结果不满意,援助律师又代为提起上诉。在二审法官的主持下,黄某与对方公司达成调解协议,涉案公司同意限期支付赔偿金2万余元。黄某表示,“自己的案件涉及金额不大,本来我自己都没有抱很大的希望了,真的没想到市司法局的工作人员和援助律师能够这么尽心尽力,帮助我这样普通的劳动者要回赔偿金,帮我顺利维权,真的感谢你们!”

荆州市司法局高度重视法律援助工作,近年来一直将切实维护农民工、经济困难群众、妇女儿童等群体合法权益当作工作的重中之重,连续16年坚持开展法律援助“春”字号行动,受到省市各级领导高度肯定和群众一致欢迎。2021年全市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3343件,为群众避免或挽回经济损失4262.64万元。2021年,荆州市监利市法律援助中心荣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称号;洪湖市法律援助中心负责人文韬同志荣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称号,同时荣获荆州市2021年最美政法干警称号;公安县法律援助中心负责人吴雪辉同志荣获司法部“法援惠民生·扶贫奔小康”品牌活动表现突出个人。2022年2月,荆州市司法局法律援助“春”字号行动荣获全市最佳志愿服务项目之一;荆州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被市局评为“十佳先进科室”;荆州区法律援助中心作为重点工作成绩突出集体受到荆州市委、市政府嘉奖。

(通讯员:连进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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