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节将至。为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加固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堤坝,市纪委发出通知,严明清明节期间有关纪律要求。
通知要求,全市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带头遵规守纪,坚决抵制歪风邪气,营造崇廉尚俭、文明祭扫的“清明”氛围,自觉做到“五个严禁”:
一、严禁违反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开展祭扫活动
二、严禁使用公车或借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进行私人祭扫、踏青旅游、探亲访友等活动
三、严禁借祭扫之机搞隐秘聚会、“吃老板、吃下级、虚构凭证违规吃喝”
四、严禁祭扫活动中讲排场、比阔气、奢侈浪费
五、严禁组织或参与封建迷信活动
通知要求,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聚焦严明节日期间纪律和常态化疫情防控,坚持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各级各单位“一把手”和领导班子要以上率下,以身作则,带头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严格管好亲属、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抵制各类“节日易发病”,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切实把节日期间廉洁自律和作风建设有关要求落到实处。要采取多种形式强化对系统内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坚决防止违规违纪行为发生。
通知要求,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各派驻(出)机构要聚焦“五个严禁”,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密切关注“四风”隐形变异新动向,创新监督方式,强化明察暗访。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及时认真受理群众举报。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从严从快查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不断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效,持续保持严查严纠的高压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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