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市区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加固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堤坝,把牢节点关键考点,营造风清气正节日氛围,现将近期查处的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1、沙市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一级法官王义兵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宴请问题。

2020年12月,王义兵在担任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期间,参加原告家属组织的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2021年6月,王义兵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沙市区教育科学研究院办公室主任谭明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

2017年至2019年间,区教科院利用寒、暑假组织教师编撰《发展性评价》,谭明在负责拟定稿费发放名单过程中,向部分未参与编撰的工作人员以审稿劳务费的名义发放津补贴18500元。2021年12月,谭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区教育科学研究院院长焦超受到批评教育处理。

3、沙市区岑河中心幼儿园园长张玲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         

2021年5月,张玲默许由家委会出面筹措资金用于举办幼儿园“六一”庆祝活动,并在活动结束后,将结余资金按照100-200元/人的标准向幼儿园25名教职工发放加班费共4500元。2021年12月,张玲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上述3起典型案例充分暴露出个别党员干部置党中央三令五申于不顾,顶风违纪,不收敛不收手,相关人员均受到严肃查处。全区广大党员干部要以案为鉴、深刻汲取教训,切实增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切实纠治“四风”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筑牢思想防线。

清明将至,“四风”问题易发频发。全区各级党组织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从政治上深刻认识作风问题和腐败问题同根同源的内在关系,严防“由风及腐”的恶化、“风腐一体”的交织。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以钉钉子精神,打好作风建设攻坚战、持久战,持续推动作风建设向纵深发展。要加强对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的日常教育、提醒、监督和管理,认真组织学习市纪委“五个严禁”纪律要求,做到教育在先、提醒在前,形成求真务实、清正廉洁的新风正气,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干部作风实实在在的变化。  全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职能,深刻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关于“六个必须”“九个坚持”“四个任重道远”的重要论述,保持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坚定和执着,坚决防止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反弹回潮。要聚焦“双优化”纠“四风”树新风,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密切关注“四风”隐形变异新动向,创新监督方式,精准执纪问责,强化通报曝光,促使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化风成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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