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获悉,自3月以来,荆州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要素式”办案庭审观摩活动相继在各地成功举办。
荆州通过推广“要素式”办案庭审模式,认真剖析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审理程序的各个环节,展现了“要素式”庭审过程与传统庭审方式之间的差异及其所具备的优越性。
荆州“要素式”办案庭审观摩活动的成功举行,标志着荆州市劳动人事争议“要素式”办案改革全面进入实施阶段,也为全市各地调解仲裁队伍贯彻落实“要素式”办案改革,提供了直观、全面的指导,实现了统一思想认识、明确目标要求、规范案件庭审、学习办法经验的工作目的。“要素式”办案庭审模式的成功推广将为荆州下一步推广“1730”调解仲裁工作办案模式打下坚实的基础。
截至目前,荆州市已将基本事实类、确认劳动关系类、年休假待遇类、加班费类、工伤待遇类、医疗期待遇类、竞业限制和培训服务期类七类争议案件全部纳入要素式办案模式。采用该办案模式实现了仲裁庭审时间缩短25%、仲裁结案时间缩短20%以上,极大提高了办案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