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省应急管理厅办公室发布进一步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工作的通知,举报非煤矿山重大事故隐患和违法行为,经查属实的,最高一次奖励30万元。
各市县应急管理局接到通知后,要按照日常安全监管责任分工,立即制作印发 “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公示牌”,在辖区所有非煤矿山入井井口、工业广场、职工食堂(宿舍)等醒目位置悬挂(张贴),并作为安全监管重点内容。举报奖励公示牌悬挂(张贴)工作要在2022年4月20日前完成。
各地应急管理部门要拓宽举报奖励宣传渠道,充分利用当地电视台、报纸、网站、微博、微信等媒介刊登或播出举报公告等关键内容,进行广泛宣传,并利用检查执法、督导检查和明查暗访等契机,积极向企业广大职工宣讲有关规定,充分调动全社会特别是矿山企业职工举报矿山重大事故隐患和违法行为的积极性,形成举报矿山重大事故隐患和违法行为的强大声势。各级应急管理部门接到非煤矿山重大事故隐患和违法行为举报后,要尽快进行核查,情况属实的,要及时兑现奖励。要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未经举报人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举报人身份、举报内容和奖励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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