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4月8日,陕西省商洛市公安局商州分局发布一则警情通报:
2022年4月7日,商州区发现一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
经查,胡某(男,33岁,确诊病例)、李某1、李某2、王某1、王某2、王某3、王某4一行7人,4月6日从上海浦东出发自驾车沿沪陕高速进入商洛市,在丹凤县棣花高速出口驶出时,刻意隐瞒其在上海市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逃避防疫检查。
到达商州市区后,未落实社区报备和不聚餐、不聚会等防疫政策,导致疫情传播重大风险,造成严重后果。胡某等7人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条之规定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
目前,胡某等7人已被商洛市公安局商州分局依法立案侦查。
警方提示: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工作规定是所有公民的法定义务,也是阻断新冠肺炎疫情传播的重要措施,因不按规定执行防疫政策,涉嫌违法犯罪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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