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决定任免名单
(2022年4月26日十堰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一、免去夏树应的十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职务; 任命陈刚为十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二、任命刘军为十堰市科学技术局局长。
三、免去顾世英的十堰市司法局局长职务; 任命张树群为十堰市司法局局长。
四、免去郭卫东的十堰市医疗保障局局长职务; 任命吕红均为十堰市医疗保障局局长,免去其十堰市商务局局长职务。
五、任命李光锐为十堰市商务局局长。
六、免去朱周林的十堰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职务; 任命陈宣为十堰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七、任命余绍朝为十堰市应急管理局局长。
八、任命邓勇军为十堰市人民政府研究室主任。
宜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张凌云等同志
职务任免的通知
宜府任〔2022〕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市政府决定:
任命张凌云同志为宜昌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挂职时间一年;
任命黄祥德同志为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任命黄毅同志为宜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免去其宜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总经济师职务;
任命李芹同志为宜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任命朱宜林同志为宜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任命李杨同志为宜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总经济师(试用期一年);
任命朱荣庭同志为宜昌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任命丁寒松同志为宜昌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总工程师(试用期一年);
任命孙津津同志为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总会计师(试用期一年);
任命周大红同志为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任命戴大荣同志为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总工程师;
任命张勇同志为宜昌市商务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任命王波同志为宜昌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
任命朱先林同志为宜昌市人民政府研究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任命刘凯同志为宜昌市乡村振兴局副局长;
任命熊焰同志为宜昌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副主任;
任命赵清华同志为宜昌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总工程师(试用期一年);
任命胡煜同志为宜昌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副主任;
免去李建军同志宜昌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职务;
免去吴宏亮同志宜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羿文英同志宜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黄昌英同志宜昌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宜昌市人民政府
2022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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